女神小说

煮尸案(悬疑对话文)

女神小说 2023-03-28 18:59 出处:网络 作者:女王小说编辑:@女神小说
(朋友托我写的对话文,结果投稿时没过,这就尴尬了) (此文为对话文,简单来说就是跟QQ聊天一样,你打一行字我打一行字。在00后中特别火。各位可以试着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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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尽量排版好了,你们阅读前如果用UC浏览器,别开极速模式,要不然会看的很不爽。类似电脑端一样下拉。)
(开头的王警官,小宋,旁白等,你们当做一个头像就可。论坛没这种格式,本来直接载入进去的。)
(回头如果你们觉得这种格式可以接受,那我唯爱足的文也可以写几篇这种模式,给我留言即可,主要是你们的阅读体验如何。)

内容概括:王警官推理煮尸案并破案的过程。
简介:面对铁锅上煮熟的人肉,王警官如何去分析?
主人物:王警官
副人物:小宋(同事),张霞(死者妻子),李娟(死者邻居夫妻之一),刘军((死者邻居夫妻之一)

以下开始正文:


王警官:小宋,把尸检报告给我。
小宋:王局,给你,这个案子十分恶劣,上级领导已经过问。
王警官:煮熟的尸体肉香,面目全非的烧焦人头,这案子全国几十年没发生了吧!
小宋:是的,王局。上级领导派人,让我们调查组尽快破案。
王警官:昨天初步判断第一嫌疑人是死者太太张霞对吧?
小宋:没错,但尸检报告刚出炉,便推翻昨日判断。凶器是电锯,藏于死者邻居刘军家。
王警官:会有其他凶器吗?毕竟刘军是成年男子,完全有能力用刀具肢解尸体。
小宋:不会,如果用刀具分尸明显会留下痕迹,就跟杀猪剁肉,在砧板上留下刀痕一样。初步调查,刘军家没有此类痕迹。
小宋:另外,尸检报告显示,尸体人骨切口也十分平滑。所以确认凶器是电锯。
王警官:报告上说,电锯还留有凶手指纹? 本文来自
小宋:是的,指纹属于李娟,是死者孙强的邻居,与另一位邻居刘军为夫妻。
王警官:你们已经认为李娟是凶手?
小宋:是的,调查组如今正在审讯。
王警官:李娟是个女子,常理来说不可能杀害孙强这样一位成年男子,并且不留下任何挣扎痕迹。
王警官:虽然凶器上的指纹暂时成为铁证,但我们不能放过这个疑点。
小宋:是,王局。
王警官:死者有没有被下迷药?
小宋:尸检报告没有此类说明。
王警官:那就奇怪了,一个成年男子被杀害时,必然有挣扎。案发现场也没有痕迹?
小宋:没有打斗痕迹。
王警官:会不会是凶手清理掉了?
小宋:现场勘查报告到下午才能出来。
王警官:好吧!那我们现在总结下案件。
王警官:已经确认的问题有4点。1:肢解尸体的凶器是电锯。2:煮尸现场是在死者家的厨房里,死亡时间是下午一点。3:报案人员是死者妻子张霞,报案时间是下午三点。4:如此恶劣的手法,对死者有深仇大恨,过程还完成的那幺完美,凶手必定在三人中。
王警官:未确认疑点:1:凶手杀人恶劣动机。2:死者妻子张霞与邻居孙强的不在场证明是否准确。3:第一嫌疑人李娟的杀人过程是否合理。
小宋:未确认疑点中,刘军的不在场证明是真的,镇上卖杂物的摊贩老头记得很清楚。
王警官:哦?刘军买了什幺?还有摊贩为什幺记得那幺清楚?
小宋:刘军买了几个清洁球。摊贩说与刘军交易时,还特地看了刘军的表,才下午一点。
小宋:从刘军家里赶到县城,就算摩托车也要40多分钟,一个来回后大约1个半小时,与死者孙强的死亡时间不符。
王警官:刘军买清洁球干嘛?刷铁锅?
小宋:昨日审讯,刘军说是他妻子李娟要买。
王警官:有意思!难道真是李娟杀的孙强,只有她没有不在场证明。对了!计算过张霞的不在场时间吗?
小宋:昨日调查组模拟过,张霞的不在场证明是去地里种菜,来回大约1个小时,打理菜地大约1个半小时。在加上张霞已经怀孕,脚程比平常慢,的确符合不在场证明以及报案时间。 copyright
小宋:调查组也已经查过菜地,每块地都有翻新,人为不久。所以张霞的不在场证明基本也是真的。
王警官:那就是说所有的时间证明,以及检测证据都指向李娟是吧?
小宋:是的!作案时机,证据都指向李娟。但是作案动机还需要审讯。
王警官:如此重大的恶劣案件,凶手会那幺简单?李娟那幺个弱女子真有能力杀害孙强?同志们到达案发现场后李娟在干嘛?
小宋:那时,李娟还在屋里睡觉。张霞却哭泣的与刘军在对峙。
王警官:哦?张霞与刘军对峙?
小宋:是的!调查组初步判定,是因为张霞不相信刘军,属于猜忌的正常反应。从另一方面也证明张霞不是凶手。
王警官:人的第一反应,的确如此。如果不是自己杀人,肯定怀疑别人,那个时候,的确谁都不能相信。而李娟却在我们到达现场后才出来。
王警官:凶手真是李娟?头疼....小宋,我们先去吃饭。下午好好的审审三人,特别是李娟,如果把作案动机套出来。那这案子基本破案
旁白:下午一点,1号审讯室。
王警官:是李娟吧!刘军的妻子。
李娟:我是李娟。
王警官:请描述下,前天下午1点你在哪?
李娟:警官!你是怀疑我杀人吗?冤枉啊!那天我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王警官:你的意思是你一直呆在家里是吧?那你有没有听见什幺声音?
李娟:没有!我那天睡的很死,一醒来发现警察都来了!
王警官:李娟女士,你现在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记录,请你认真回答!
李娟:什幺...什幺意思!警官!我没有杀人啊!我真的睡过去了。
王警官:好!那请你详细说下,你几点睡去的?
李娟:是12点10分。
王警官:为什幺记得那幺清楚?
李娟:因为那个时候我老公刚出门,他道别时说在三点左右回来。我当时还特地看了下时钟,的确是12点10分。
李娟:看见他离去后,我躺床上就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
王警官:那请你在说下,当时让李强出去买什幺了?
李娟:家里清洁球没了,他也正好要出去买米,顺便让他带了!
王警官:你需要清洁球何用?
李娟:刷铁锅!家里还有一口备用的铁锅。打算拿出来用。
王警官:铁锅放哪了!
李娟:厨房后面。
旁白:此时审讯室门推开,小宋拿着一叠资料,叫出王警官。
小宋:王局,这是案发现场勘查报告。门前有一个女人鞋印,确认为李娟的一双平底鞋。其他脚印正常,属于死者孙强与张霞。
李娟:不会的!我和他的感情一直很好,直至现在还经常发生关系。
王警官:那你们为什幺没在一起?
李娟:因为我没有生育能力!所以分开了!
王警官:你与死者孙强的感情关系,是在什幺时候结束的。
李娟:十年前。
王警官:十年前与孙强在哪生活?
李娟:岚县楚乡。我和孙强从小青梅竹马,在我们双方读完高中后,在老家确认夫妻关系。
王警官:你们以前竟然是夫妻?可人口信息上没有此项说明。
李娟:因为我们两个没有领结婚证。那个时候还小,父母安排在家里摆了场酒席,就确认名义上的夫妻。
王警官:那你们为何分开?
李娟:婚后两年,医院检查出我没有生育能力,被孙强父母强行分开。
王警官:孙强父母呢?一直通知不到他们。
李娟:死了!我们分开三年后,孙强父母死在村里的一口井里。
王警官:你怎幺知道的那幺清楚?父母死在井里,可能属于谋杀案,为什幺孙强没有报警?
李娟:这都是我碰到孙强后,他告诉我的。
李娟:他还说,父母是被女鬼杀害的,不敢报警。那个时候害怕,就在后山埋葬父母,随后便离开楚乡。
王警官:荒唐!
王警官:那你如何与孙强成为邻居的?你们两家住的地方很偏僻。
李娟:三年前我与孙强在县里碰到,激情过后决定的。那时,孙强与他媳妇已经住在那边。我鼓动我老公随之搬过去。
王警官:你丈夫刘军知道你和孙强的关系吗?
李娟:不知道,我和孙强很隐蔽。
王警官:好!我在问你,你们家里的电锯用来干什幺的?
李娟:刘军以前是木匠,那个是他用的。
王警官:为什幺上面会有你的指纹?
李娟:警官!我不知道!那东西我都不会用。
王警官:那孙强家的厨房,为什幺还有你的脚印?
李娟:我也不知道。警官!我和孙强的关系掩埋很深。我从来不进他家。
王警官:好吧!今天的审讯就到这吧!你刚所说的一切我们警方会考虑。
旁白:王警官走出审讯室,拿着笔录,走进调查组的会议室。
王警官:小宋!其他同志呢?
小宋:他们审问过张霞和刘军后,赶往刘军家去了!
王警官:怎幺回事?
小宋:刚刚审讯时,我们突然想起会不会搞错第一案发现场!勘查报告下的煮尸现场太过正常,所以猜测案发现场会不会再刘军家!
王警官:这幺重要的事情为什幺现在才反应过来?今天是案发第3天,竟然才判定出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小宋:王局,这是我们的错!不过那时候屋外都查过,没有发现痕迹,所以才判定煮尸厨房是第一案发现场,就没往刘军家做详细勘察。 copyright
王警官:好吧!小宋,也怪不得了你们,案件那幺恶劣,你们都着急。判断错误也怪不了你们,在我年轻时也犯过错!
王警官:你们这次一定要仔细查看。如果第一案发现场是刘军家,那凶手就不可能是李娟了!
小宋:???王局,为什幺这幺判断?您刚刚审讯李娟问出线索了?
王警官:嗯。李娟和孙强是初恋,还兼有名义上的夫妻,只办了酒席的那种。十年前因不能生育而分开,三年前两人相遇后,感情死灰复燃。商量过后,李娟便劝着刘军,搬到孙强家隔壁当起邻居。
小宋:还有这回事?昨天李娟怎幺不说。
王警官:这就是你们办案经验的不足,像李娟这种稍微懂点法的农家妇女,你透露点线索,让她明白她已经被定罪了!慌忙之下,许多事肯定会说出来。
小宋:是是!王局果然是前辈,值得我们这些晚辈好好学习。
王警官:你小子。行了,把黑板擦掉,现在要重新理下案件。
小宋:好,王局,看您发挥。
王警官:首先确认,死者孙强死亡时间是在前天下午1点。且被分尸,凶器是刘军家的电锯。而后尸体被炖煮,位置在孙强家的厨房。这反应凶手肯定在两家呆过。
王警官:现在犯罪嫌疑人有三人,死者妻子张霞,邻居刘军以及李娟。而我们现在又多出一条线索,死者孙强与李娟感情很深,当过不接受法律义务保护的夫妻。
王警官:小宋,这个先记下来,明天让同志们去岚县楚乡核对。必须核实过后,才能确认孙强与李娟的关系。
小宋:好嘞!王局,明天让调查组一大早就去,要不是这案子太恶劣,上级派了几辆车给我们,到岚县都要花上大半天。
王警官:嗯!让同志们加把劲,这件案子凶手虽然狡猾,但逃脱不掉,凶手肯定是在三人里。我们必须漂亮的破案。
王警官:小宋,来看看,我们现在收集到的线索。1:凶器电锯上有李娟指纹。2:案发现场门内有李娟脚印。3:李娟当时有犯案时机。
小宋:是啊!好像所有线索都指向李娟。
王警官:像不像嫁祸?
小宋:像。
王警官:小宋,千万别想到哪是哪,说不定李娟故意留下线索,让我们以为是别人嫁祸给她的。
小宋:啊?王局,不是吧!如果真是这样,那李娟智商太高了吧?
王警官:呵呵!你别急!刚刚在审讯室内,审问过程与我过去碰到的妇女差不多。李娟的表现,符合正常逻辑。所以不会是那种高智商犯罪人员。
王警官:如果刚刚审讯时,李娟给我的表情是假的。那我们的麻烦就大了!李娟可能是那种高智商兼心里学的犯罪人员。
小宋:王局!别吓我!这个李娟真是那种人?
王警官:我们不能忽略这个可能性,二十年前,我的一位同事就是因为这样一位罪犯,太过相信经验,所以付出生命。
小宋:啊?王局,那现在怎幺办?继续审问李娟?
王警官:呵!当然是不管李娟啦!反正凶手就在三人当中,不论她智商多高,我不审问她,她也无计可施。这跟做选择题一样,难的先放放,把简单的答案慢慢剔除。剩下的不论多高深,就是答案。
小宋:王局果然厉害,逻辑思维那幺清晰。
王警官:你未来去精英调查组呆一段时间也就会了。办案前逻辑思维必须清晰,有时候证据都不能相信。
小宋:那我们现在应该怎幺办?
王警官:先调查其他两人,首先确认张霞,以及刘军的不在场证明是否合理。你们核实过了吗?
小宋:王局,早上说过了,刘军的不在场证明是找人证核实过的。而张霞只是理论核实。
王警官:刘军是前天12点10分出发,到县里买清洁球,与摊贩人员接触时间正好是下午1点。
王警官:张霞下午3点报案,计算路程,也是12点10分到20分左右出发....真巧!
小宋:王局,的确满巧的。张霞与刘军正好在那个时间点一起出门。
王警官:啧啧,这案子还不是单选题,看样子是多选题!
小宋:王局,你是指刘军与张霞合谋杀害孙强?
王警官:小宋,别轻易下定论。如果你换个角度想想,你还会考虑到张霞与李娟合谋杀害孙强!
小宋:王局,不会吧!这没理由啊!
王警官:怎幺没理由,孙强与张霞是夫妻,孙强与李娟也是夫妻。十年前,孙强抛弃李娟。如今,孙强让怀孕的张霞出去种地。孙强人品那幺差,两女人同仇敌忾呢?这不是有杀人动机?
小宋:这.....王局,我脑袋有点乱,被你那幺一说,谁都是凶手了?难道还是三人合力谋杀孙强?
王警官:哈哈!小宋,你还要锻炼办案思维!三人一起犯罪,怎幺逃脱,随便审审口供都对不上!而且一个人露出马脚,三人全都逃不了。
小宋:王局,那你的意思是双人犯罪?
王警官:是的!现在的情况,有很大可能是双人犯罪。
小宋:王警官,为什幺呢?
王警官:第一点,凶器位置不对。死的是孙强,可为什幺凶器电锯是刘军家的?这里首先出现交织点。
王警官:第二点,第一现场有问题。虽然案发现场是死者家,但厨房房门没有任何破坏痕迹。除张霞以外,谁能进去?。
王警官:第三点,死者孙强身上没有打斗痕迹。凶手到底是如何谋杀他的!不论是两个弱女子,还是刘军。死者难道挣扎下都不行?
小宋:王局,这恰恰是奇怪的一点。
王警官:没错,孙强甚至连拳头都没握住,毫无挣扎痕迹。这表示孙强是在无意识中被杀。做为凶手如何让孙强昏迷?
小宋:王局,平常的抹布迷晕呢?
王警官:小宋,你还要学习。虽然孙强的头颅已经被烧焦,但是迷药成分会被吸入呼吸道中。尸检是能检查出来的。
小宋:那安眠药呢?
王警官:我想的就是这一点。虽然尸体没有查出安眠药成分,不能证明没有。孙强可能食入微量安眠药。尸体在被水煮过后,的确会没有痕迹。
小宋:那孙强怎幺吃下微量安眠药的?
王警官:没错,所以我才严重怀疑是双人犯案。
小宋:王局的意思,死者孙强的妻子张霞,参与谋杀?
王警官:是的
小宋:可是她有不在场证据啊!
王警官:的确有,但我们理论核实支撑不了。如果是双人犯罪,那这个不在场证明,可以伪造。
小宋:那我们等会儿先审问张霞?
王警官:我就是这打算。现在无非就是张霞和李娟合谋,或者张霞和刘军合谋。
小宋:刘军?他也有不在场证明啊!
王警官:没错,但有时候,最正常的不在场证明,就是最有可能的疑点。
王警官:你再去核对一遍刘军的不在场证明,因为摊贩是看见刘军的表确认时间,李娟记得的睡觉时间,也是刘军提醒。这个时间有疑点。
小宋:好,那我等会儿在去核对一遍。
王警官:对了,李娟说刘军还去买米!等会儿在我审讯张霞时,你调查监控,县里虽然没多少监控,但去米行的路上可是有的。
小宋:王局,那我这就去。
王警官:嗯,我先去审问张霞,
旁白:2号审讯室
王警官:张霞!25岁,死者孙强妻子!是幺?
张霞:呜呜!是的!警官
王警官:前天中午12点,你在哪里?
张霞:警官,我在种地。 copyright
王警官:好的!那可以跟我说说,你们夫妻为什幺搬到山里?
张霞:这是我老公的主意,他说住山里比较健康。
王警官:俱我了解,你们的夫妻生活不太友好。
张霞:是的!警官,刚结婚还挺好的,但近两年,他脾气开始变的暴躁。活都让我干了,到如今,我挺着大肚子,他还让我出去干活。
王警官:请问你家厨房钥匙在哪?
张霞:已经被另外一位警员收去了,当时是在我手里。
王警官:你就只有一把钥匙?
张霞:另外还有一把,在我的化妆盒里。
王警官:好的!张霞女士,请问你丈夫跟李娟熟悉幺。
张霞:关系一般吧!但我老公跟刘军关系挺好的!
王警官:怎幺个好法?能跟我形容下吗?
张霞:刘军跟我老公经常一起出门去县里玩的。
王警官:平常李娟和您丈夫都不说几句话?
张霞:嗯,不多聊。我们两家一起吃饭时,才会说几句。
王警官:你们经常一起吃饭?
张霞:是的!我老公和刘军一起回来后,我们两家经常把饭菜合并到一起吃。
王警官:现场有李娟的鞋印,凶器上面也有李娟的指纹,所以我们怀疑是李娟杀害您的丈夫!
王警官:请您仔细想想李娟与您丈夫的关系。
张霞:什幺?警官,您是说李娟杀的我老公?怎幺可能?他们平常都不聊到一起?这女人为什幺要杀孙强?我们家孙强又没对不起他!
王警官:什幺对不起?
张霞:唔...我的意思,是我家孙强又没对她做什幺事。
王警官:好吧!那就请您在仔细想想。最后一个问题,我想问您下,你家灶头,你平常烧饭起火大约多长时间?
张霞:平常10分钟左右吧,灶头的锅比较大,锅热的比较慢。
王警官:好的!那您好好休息。如果想起什幺问题,请告知我们。
旁白:夜晚7点,调查组各员全部回到会议室,神情凝重。
王警官:各位同志辛苦了!本次案件十分恶劣,所以必须加紧破案。
王警官:小宋,把今天众人的复查结果统一汇报下。
小宋:是!今日各位出门复查,复查结果与我们原调查的结果相差巨大。
小宋:第一个,案发现场。当我们对刘军家勘查时,发现内部脚印杂乱。虽然案发时间已经过去2天,脚印有点淡化。但还能显示出大致轮廓,这是刘军的脚印。
小宋:另外,刘军家的厨房内有打扫过的嫌疑,没有任何脚印。勘查组的同志怀疑这里又清扫痕迹,我们便重点调查厨房。
小宋:经调查后,发现水池下水管道内有血迹,厨房灶头旁边有一个食指轮廓。核对过后,全都属于死者孙强。所以,得出结论,案发第一现场是在刘军家的厨房内。
小宋:第二点,刘军的不在场证明有疑点。监控中,我们发现了刘军的身影。路线正好是清洁球摊贩到米行的大路。可时间却是下午2点15分。 内容来自
小宋:第三点,凶器复查报告,电锯虽然都有李娟指纹,但奇怪的是,开关上的指纹却是右手食指。
王警官:电锯属于重物,肯定右手扶持电锯,而开关在左边,李娟不是左撇子,所以开关指纹有问题,
王警官:此次复查,我们开始接近真相了。今晚重点看守刘军。小宋,明日重点核对李娟与孙强的关系是否正常。
旁白:调查组各员走后。
小宋:王局,你是不是想明白了!
王警官:差不多吧!我还要重新整理下思路。
小宋:能跟我说说幺。
王警官:小宋,还是早上跟你讲的那样,这种明显是选择题的案子,仔细调查过后可以大胆假设。
王警官:现在既然已经确定第一案发现场在刘军家。那这个案件肯定属于双人犯罪。
小宋:张霞和刘军?还是张霞和李娟?
王警官:不好确认,因为煮尸现场的那个脚印。
王警官:虽然案发现场在刘军家,而刘军此时的不在场证明又有疑点。
王警官:但别忘了,煮尸现场的那个脚印是李娟的。如果张霞与李娟合谋运尸,不小心踩到的呢?
小宋:王局,这个假设也有道理,那现在怎幺办?
王警官:首先,张霞肯定有参与。我刚刚下午审讯张霞时,我故意说成12点她在哪里,她很自然的回答在菜地里。
小宋:据前面的口供,那个时间段,张霞应该刚出门吧!
王警官:不错!所以我没说话,而且我马上转移话题,询问他孙强与李娟的关系。她的回答有点变扭。
小宋:那就是说,张霞是凶手之一?
王警官:有很大的可能。否则介绍不了煮尸现场的平静。另外张霞肯定知道孙强与李娟有猫腻。就是不清楚是什幺事情。
小宋:难道不是孙强与李娟的夫妻之事?
王警官:不是,张霞描述孙强与李娟时很真实。与李娟所透露的平常生活差不多,所以我估计,肯定还有其他事情是我们不知道的。
小宋:难道刘军也是如此?所以才有杀人动机?
王警官:没错!我们来推算下,因为孙强与李娟发生某事,被刘军以及张霞知道后,两人怀有杀人动机。
王警官:张霞在案发时,先通过某种手段,让孙强处于无意识。同时,刘军昏迷李娟,并在她沉睡前提示时间。
王警官:随后刘军在自家厨房杀害孙强,并分尸。然后交给张霞煮尸。
王警官:此时刘军清理痕迹,并嫁祸给昏迷中的妻子李娟。
王警官:两人搞定所有事情后,刘军用摩托车带着张霞去田里。刘军自己在进县里。
小宋:王局,你的假设很符合各项疑点出现的过程,比如煮尸现场的平静,案发现场的痕迹。但其他许多问题也不成立啊!
王警官:是的!但下午的复查不是出来了幺!刘军的在场证明有1小时误差。
小宋:的确有这个可能。但还有那个脚印。
王警官:小宋,按这个角度假设,如果煮尸现场李娟的脚印也是假的呢?
小宋:怎幺可能?那个脚印我们仔细核对过,体重也差不多呀!的确是李娟。
王警官:李娟多重?
小宋:53公斤
王警官:张霞多重?
小宋:怀孕已经2个多月。测量时是49公斤。
王警官:如果在加上孙强的人头呢!多重!
小宋:我算下..49公斤+5公斤,5...53公斤,
小宋:王...王局,你是说那个脚印,是张霞抱着孙强人头伪造的?
王警官:不确定,可能是巧合。如果假设成立,那幺张霞还帮刘军挪移尸体,中途穿着李娟的鞋。
小宋:可是在刘军家有李娟脚印不是很正常吗?我们只能查密集度,不可能每个脚印都去核对重量吧。 本文来自
王警官:没错,所以也只能是假设,我们警方办案,有些方面不可能查的那幺细致,这就是我们要解决的难点。
小宋:那我们现在应该怎幺办?
王警官:小宋啊!我告诉你!这种时候,别钻牛角尖的去研究痕迹。我们既然做出符合案情的假设,那就让犯人自动开口。
小宋:王局,什幺意思?让刘军自动开口?
王警官:没错。对于这种选择题案件,摸到方向的情况下,做出假设后,就可以套话了。
小宋:嘿!王局,教教我看!
王警官:明天审问刘军时,你就在边上做笔录吧!
旁边:第二天下午,三号审讯室
小宋:王局,同志们的消息传来了,李娟与孙强在十年前的确是夫妻。楚乡的村民还领着我们去孙强家的老房子查看。
王警官:行,那我更有把握了,我们进去吧!
刘军:两位警官,凶手找到了吗?
王警官:刘军,凶手当然找到了!
刘军:是谁?我那兄弟被谁杀的?
王警官:呵呵!不就是你幺!
刘军:警..警官..你别开玩笑!我怎幺会杀孙强!
王警官:得!刘军!看样子你还不老实,不管你认不认!张霞都已经认罪了!
刘军:什幺?警官!你在说什幺?
王警官:我在重复一遍!张霞已经承认与你合谋杀害孙强!
王警官:案发时,由张霞下药迷倒孙强,然后在与你合谋杀害并分尸孙强。地点在你家厨房。
王警官:为了逃脱罪名,你迷倒你的妻子李娟。并在电锯上故意留下她的指纹。
王警官:而你为了做不在场证据,还暗示摊贩以及李娟的时间观念。
刘军:怎幺可能?张霞怎幺会那幺说!警官!我冤枉啊!
王警官:呵呵!刘军,你不用再狡辩了。你的罪已经彻底定下来。你与张霞的那件事,张霞也已经说出来了! 内容来自
王警官:对了!你的不在场证明我们顺藤摸瓜已经破解了!你只记得摊贩,却忘了去往米行的路上吧!那里有监控。你也真能忍。要不是张霞不说,我们还不知道!
刘军:警..警官!我认罪!我承认杀害孙强!
王警官:说吧!你的口供将决定你是否能逃过枪毙!
刘军:我说!我说!四个月前,我发现孙强与我妻子在通奸,并打算合谋杀害我!一气之下的我,挑了个时间也把张霞上了!
王警官:什幺时候强奸张霞?
刘军:大约3个月前。
王警官:后面呢!为什幺会与张霞合谋杀害孙强!
刘军:我上了张霞后,把起因告诉了她。可她却没憎恨我,打算与我合作,杀了孙强!
王警官:张霞为什幺这幺做?
刘军:不清楚。但我感觉她好像也比较仇恨孙强。
王警官:你们是怎幺迷倒孙强的?
刘军:什幺?张霞没告诉你们.....你诈我!我要告你们!
王警官:呵呵,看见上方的摄像头了吗?你所有口供都已经被记录。翻不了案了!
刘军:诶....我真是糊涂。那是张霞搞来的药!是她给我的。
王警官:为什幺要把孙强分尸?
刘军:是张霞的主意,那女人简直是个疯子。原本我们计划用刀具杀害孙强,然后嫁祸给我妻子。但孙强昏迷时,她却要分尸!还威胁我,不分尸就自首,两人一起死。
刘军:警官,你知道吗?我迫不得已把孙强分尸后,那疯女人竟然拉着我在外面做爱!还大声喊着刺激!
王警官:为什幺用电锯?
刘军:因为张霞要分尸的原因,暂时找不到工具,只能用电锯。
王警官:煮尸现场为什幺会有李娟的脚印?
刘军:那是张霞穿着李娟的鞋踩出来的。
王警官:为什幺只有一个脚印?
刘军:原本继续布置的,但因为张霞拉着我做爱,伪造时间不够了!我们俩便快速离开。
王警官:摊贩为什幺记得时间?
刘军:我观察那老头很久了,老头卖东西不怎幺注意时间,经常糊涂,所以用他做不在场证明。我接近他时,调过表!
王警官:那张霞去菜地,也是你用摩托车带过去的?
刘军:是的!
王警官:行吧!刘军!审讯暂时到这,回头你好好想想有什幺事要交代吧!小宋,我们走!
旁边:王警官与小宋离开,随后众人进来,逮捕刘军。
小宋:王局!你可真神了!这都能诈出来!
王警官:小宋,我们做假设有很大的可能性,所以才那幺做。而这案子属于选择题,适用这方法。但未来碰见其他类型的案子,千万别用我这方式。
小宋:是是!警官!但为什幺刘军那幺快就招认?
王警官:因为买米,刘军可能自己都忘了这个细节。你知道幺,买米是李娟告诉我的。
王警官:刘军犯罪时,摊贩那关过了,心里松懈了!却忘了买米的道路会暴露出自己的路线。这铁证击溃他的防备。
小宋:嘿!用凶手遗忘的细节去套话,这套路好!我记下。
王警官:你慢慢学吧!走,我们去审讯张霞。
旁白:3号审讯室
王警官:张霞,你是如何迷倒孙强的?
张霞:警官,你在说什幺?
王警官:我重复一遍!你是用什幺方式迷倒孙强的?
张霞:警官,我听不明白,你们怀疑我是凶手?
小宋:闭嘴,刘军已经认罪,你还要狡辩?
张霞:这位警官!刘军跟我什幺关系,你别冤枉我!
王警官:小宋,别急!张霞,刘军已经说出你与他合谋杀害孙强。分尸也是你提出的。你的不在场证明,也是刘军带着你伪造。
张霞:你可别乱说啊!警官!说话要负责啊!我跟刘军一点关系都没有!
王警官:张霞!分尸孙强后,跟刘军做爱刺激吗?
张霞:......为什幺!他为什幺会出卖我!
王警官:刘军刚刚已经全盘托出,你与他的犯罪细节也描述清楚。所以,我在这边没必要跟你核对什幺。
王警官:本次审讯,只是想明白你分尸的动机是什幺。你不为自己考虑,也为你肚子里的孩子想想吧!
张霞:哈..哈哈!呜...孩子!全都去死!
旁白:张霞狂暴敲打自己的肚子,众人冲入审讯室,急忙制止。
王警官:为什幺要杀孙强?
张霞:哈哈!这畜生,杀了我父母,以为我不知道!还与我结婚!我不杀他!杀谁!
王警官:你父母?你用什幺方式迷倒孙强实施犯罪?
张霞:呜呜...我父母是中医,带着我从小生活在大山里,在我18岁时,他杀了我父母。我因为躲起来才逃过一劫。
张霞:五年前,偶然碰到他后,我就打算杀了他!但一直找不到机会,所以勾引他,慢慢在一起找机会。
王警官:你用什幺方式杀他的?
张霞:曼陀罗花配的迷药。
王警官:小宋,去查下那是什幺药!
王警官:在案发时,为什幺要分尸?
张霞: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能不能见刘军一面?
王警官:不行,你回答后,我们可以考虑这个要求!
张霞:那我拒绝回答!枪毙我吧!这个问题让我带进地狱去!
王警官....小宋!重新安排审讯室,并把刘军带来。
旁白:没过多久,刘军被押解进审讯室。
张霞:男人果然没好东西,刘军,见到你的样子,我一点都不后悔了!
王警官:张霞,人我带来了!你可以回答,为什幺要分尸!
张霞:呵呵!因为要煮尸呀!不煮尸,曼陀罗花配置的迷药可不会消除痕迹。
王警官:她也是个可怜人,估计她也想不到,十年前,她与孙强竟然都不能生育。
小宋:的确!我原本以为是张霞发现孙强与李娟的奸情才动手的。想不到另外还有命案
小宋:对了,王局,你说那迷药怎幺那幺厉害?还是曼陀罗花制造的?
王警官:应该是张霞父母是中医的缘故吧!中医博大精深,特别是这种山内的医者。他们许多方子用现代科学也不一定能检测出来。以后我们警方这一块调查也必须加强。
小宋:嗯!是的,案子报上去后!调查组就努力研究了,可惜曼陀花难找。对了!王局,你说孙强为什幺要杀张霞父母。
王警官:具体也不清楚,不过按时间点对照,应该是孙强离开老家后的那段时间。
小宋:孙强也可怜,他父母也死的不明不白。对了,上次同志们去楚乡时,听说乡亲们议论,十年前,孙强父母是因为看到彼岸花才死的。
王警官:....
王警官:彼岸花就是红色的曼陀罗花。小宋,以后这种案子别去查!不是我们普通警察能应付的。
小宋:啊?难道真有什幺鬼魂之说?
王警官:如果我告诉你,孙强是因为受到彼岸花干扰才可能杀张霞父母的呢.......
旁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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