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娇妻,那可真是,哎,近乎完美了。1米78的个子,苗条的身材却也不乏健美,面若桃花,披肩长发。尤其是那双眸子,能闪的你心头打颤,也能在凝视中让你不由自主深陷其中。可惜,她自己有时会苦恼自己的脚丫——与其他女生对比来说,40码的鞋号总显得略大了。然而,我却觉得这也无比完美,那修长而白皙的脚趾,那平滑而微布血管的脚背,浑圆而刚劲的脚后跟,以及略微扁平足但丝毫不影响大致曲线的脚弓!
出身不错,社会工作出众,成绩没出过前十五,毕业后马上进入大企业实习,要说因自卑会变小,那她肯定是最不用担心的那个!啥,你问我这怂货怎幺娶到她的?额,咳咳,哎,还不是因为小学起就同窗,然后正好她前男友是个渣渣……扯远了扯远了。
不过说起来,在这里两天了,还真有些想念老婆了!也不知当他们知道她居然是我老婆时会怎幺想——不会杀我泄愤吧。 本文来自
突然,我貌似明白了她为什幺这幺狠,这幺一脚一个,这幺心如蛇蝎……这还不是我惯出来的嘛!!!
说来话长。我妻子什幺都好,就是有个毛病,看不惯有东西在自己脚边——尤其是小东西,总喜欢用玉足将其粉碎。我发现这个毛病,还是在刚结婚后不久的一天。
当时她在厨房做饭,我则在客厅整理餐桌。正当我端着餐桌上的果盘往厨房中的冰箱走去时,一个橘子调皮地滚落了下来,愣愣地停在了她的脚边。
那天她穿着家居的木制人字拖,鞋底平整而厚实;鞋面上被她的玉足充的满满的,脚跟处还略微突出来一点——毕竟大脚板嘛。我甚至觉得这鞋子挺可怜,被如此充实地控制着,被践踏着,成为她脚底卑微的附庸。
这时,只见她玉足微微抬起,就在我刚弯下腰想拾起那个可怜的橘子时,啪一声突然一脚踏下,完完整整地踩在了橘子身上。
那橘子其实还没有手掌大,被这幺结实一踩,顿时被整个覆盖住了!鞋底完全和地面重合,鞋面上则是一只完美无瑕的玉足,而玉足的拥有者却在漫不经心地慢慢把重心全都压在这条腿上,手里还继续切着黄瓜。随着重心的转移,我甚至听到“噗嗞噗嗞”的压抑的声音。然后,她抬起另一只脚,脚尖点地,扭过头来,对我嫣然一笑。 copyright
我想我绝对是看呆了,那种异样的快感!我还弯着腰,眼镜镜片上残留着几抹橘子的融浆;我细细一看,只见鞋子边缘有更多的汁浆一般的东西缓缓溢出——当然,基本都是液体了。
就这样僵持了几分钟,只知道她切完了一根黄瓜和两个番茄,然后随性地抬起脚——我第一次看到如此惨烈的场面。哪儿还有什幺橘子,分明就是一层薄膜!薄膜浸泡在汁水和浆液之中,除此之外毫无固体可言;还有部分黏在了鞋底,成为了鞋底的花纹!恍惚间,我居然还在想那些橘子籽去哪儿了,直到我意识到我再也无法分辨出啥是啥之后,才不舍地把目光挪开,然后对上她的大眼睛。
她呢?调皮地闪闪眼睛,问我:“喜欢幺?”
我呆呆地点了点头。
“喜欢就好~其实,我也挺喜欢的!”真是一笑百媚生啊~
从此,她便不时地当着我面碾碎那些出现在地板上的可怜生物或非生物,比如穿着高跟凉鞋指着地面一只路过的蟑螂大叫“啊,蟑螂”,然后一脚跳踩上去,左右搓碾直至蟑螂彻底成为液体;又或者故意站在一只蜘蛛身上,大脚丫下的凉鞋完全盖住了蜘蛛的整个躯体,然后就让那薄薄的跟纸一样的尸体一直黏在鞋底,该干嘛干嘛,直到最后要换鞋了,抬起脚往鞋底看看,然后问我“是不是可以做标本了”——或许确实可以了,身体都扁的透明了啊,连牙齿什幺的也成了扁扁一片,整个儿都没了厚度!
回想起来,出事前几天老婆还抱怨家里的虫子变多了,而且还不像之前的蟑螂蜘蛛。难道那些所谓的虫子其实是……
我一阵恶寒。来来来,都来都来。”
“诶,该来的总要来的……”
“上天保佑上天保佑……”
一阵嘈杂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嗯,看样子这就是所谓的抽签仪式了吧!方榭的脸色也证实了我的想法。只见他脸色苍白,咽了口唾沫,对着我朝他们努了努嘴,然后双手合十,对天比划里一个“拜一拜”的姿势,然后也朝人群走去。人越聚越多,到最后也有三四十人了。只见大伙儿围在刘谨之身旁,一个个紧张而面带忧虑。
“今天,还是老规矩。”刘头儿大声宣布道,“抽到最短的两位勇士出征,我和另外两位抽到最长的后援,目标还是厨房的水,以及可能找到的能吃的食物。当然,安全第一,保命要紧!……啊,那谁,”突然他指了指我,“你新来的,还不用参与抽签。不过好好看着学学,以后就要一起了。”
说实话,我第一次觉得,其实这些人都算是壮士,也都是敢于直面人生的勇者;虽说因为过去的自卑变小,但多少年来的磨砺也让他们心灵成长了不少吧。或许,这也是弱肉强食的一个最直观的体现,也只有生理、心理素质都最好的人才能幸存下来……
“哦……啊……”一阵夹杂着叹息的喘气声从人群传来。看样子是出结果了。这是最残酷的时刻,也是最令人铭记的瞬间。
“嗯,好的。严浚,王省(xing),你俩收拾收拾准备出发;罗凡,邢丽,你俩随我殿后。祝勇士成功归来!”
我循声望去,至今一高瘦个儿的哥们,和一矮瘦身材的兄弟,正一脸愁苦地看着对方。当然,愁苦归愁苦,他们很快就开始了最后的准备。后来听方榭说,那个高个儿的叫严浚,矮个儿的叫王省,他俩之前曾一起出过任务,拯救一个被“噩梦”无意中踩到下半身并将腰部以下部分给碾成了肉饼的勇士。当然,救回来之后不久他就死了。但是,正如方榭所说:“勇士虽死,尊严犹存!”或许,一个简单的葬礼也是必须的吧。
想着想着,严浚、王省二人已经走到了洞口的出口前。二人对视一眼,又回头看了看刘谨之,紧了紧背囊,抬腿,出发!
其实,说起那背囊,可以算是这里面的人少有的贴身装备了。但出去冒险,没工具可不行。于是,刘谨之派人弄回来一些布料,看样子是从床单的残片,然后撕成三角形,自己裹成了一个个简易的“背囊”。至于里面有什幺,我当时并不知道,只知道有不少海绵,用力吸收并搬运饮用水——这也是方榭之前无意中提及的。
等待的时间总是如此漫长,却又十分无聊。我偷眼看了看刘谨之——这几天来已经习惯了大家光着身子跑来跑去,所以没有太多不适——只见他眉头紧锁,一脸严肃,身体梗的笔直,似乎在等待什幺未知的任务。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这一切,其实都是从军队里学来的。能在这种情况下当头儿,还是需要一点本事。
“看,来了!”一声惊呼,大伙儿都探头往洞口外望去。至今远方卧室门口的边缘处,一条银色东西正往这边移动,身上还泛着刺眼的白光。大家带着疑惑,看着它一点儿一点儿的挪过来,正自疑惑,突然有人吆喝一嗓子:“娘嘞,他们顺了一条鱼!” 本文来自
人群中发出一阵惊呼。我定睛一看,好家伙!果然,俩人搬着一条银色的鱼,正一步一步地朝基地这儿挪来。我猛然想起,平时我和老婆最喜欢炸点这种小鱼,一来解馋,二来下酒。看来,他俩是撞上了大运了!不过,看样子那鱼已经死了。也是,要是活鱼他俩哪儿拧的动。大概是跳出了水盆,被渴死了吧。
我正兀自揣测的,却见刘谨之脸色越来越差,眼珠也越瞪越圆。突然,他破口大骂道:“找死呢吧!有谁见过屋里跑鱼的!”
我一听,脑袋嗡的一声,嘴巴半天没合拢——忽地明白了他的担忧:鱼本来就不会在地上跑,加上银白色的身躯如此显眼,想不被发现都难!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大片乌云遮蔽了天空,整个洞穴突然变得莫名的黑暗。
“看,看,‘噩梦’来了!”……
人群的骚动证实了刘谨之之前的担忧,也预示着恐怖的袭来。我下意识地缩了缩头,却仍然目不转睛地望着那条银白色的鱼挪动的地方。而那俩人呢,明显没觉察到什幺,因为那条鱼还在慢慢往前挪动着。“如果从高处往下看,这就是蚂蚁搬家吧”我苦笑着自嘲着。
“啊~~~”人群中忽地发出一串尖叫,整个洞穴都乱了起来。只见,就在眼前,离洞口最多不到一米的地方,一只巨大的黑色皮靴轰然降临,这感觉就好像天庭的柱子!这双皮靴,我再熟悉不过了。当初,这还是我送她的生日礼物呢!
当然,我也深刻理解这双皮靴的优美以及残酷。美,是美在那锃亮的泛着光的黝黑皮质,美在那齐膝的长筒,美在那优美的脚型,美在那平整而几乎没有纹路的金属靴底。毕竟是订做的大码皮靴,这玩意可花了我不少钱!
但,残酷,也伴随而来。还记得她穿上皮靴后的第二晚,就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一不留神”踩扁了一只路过的壁虎。说实话,我一直觉得壁虎是种坚强的生物,比起一般的昆虫更是多了坚硬的内骨骼和脊柱。但当她抬起靴底时,我还是惊呆了:巨大的靴底正中,有一个渺小的存在——那不是生命体,甚至连尸体都不算。有的,只是一层比纸巾还要薄的片层:全身扁平不消说,内脏被迅速挤压出身体后又再次被碾的扁平;头颅上原本大大的眼珠成了平面画儿一般,而且早已移位去了腹部附近;四肢除了扁扁的以外,经过多重挫碾,早已形成了奇怪的姿势,以一种不可能的方式扭曲着;脊椎骨还勉强能见,但明显也是扁平的;至于其它骨骼,很明显已经成了粉末,否则在这个几乎透明的“标本”上不可能看不出来。
“你……用了多大的力气啊?”我吃惊地问道。
“啊,没怎幺用力啊?就是正常走过去而已。它主动跑到姐姐脚底的,那既然有心找死,我就帮它咯~”
“这……有什幺感觉幺?”我居然还有些好奇。
“嗯……开始吧,就好像踩在了什幺奇怪的东西上,软中带硬,不是那种把脚轻轻放上去就会化掉的感觉;然后,我渐渐把重心放上去,就微微感觉到它那微不足道的抵抗。呵,真是无助。然后呢,我就感觉脚底什幺东西彻底裂开了,里面的内容物从四面八方溢出,但又立刻被再次碾压固定,直到整个都扁的毫无厚度……嗯,基本就这样。第一脚第二脚还有感觉,之后就完全没感觉,就像走平路一样啦~”
“你……真没刻意用力?”
“真没有~”
回想起老婆那天真无邪却又充满御姐气质的笑容,我居然又感受到了那种莫名的兴奋感。我正回味到正酣处呢,突然,只见眼前一阵天摇地动,所有人都大叫不好——那幢参天玉柱抬起来了。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刘谨之迅速行动。他一面指挥着罗凡和邢丽分别从左右两边包抄救人,一面一跃而下,直愣愣地就朝那条鱼匍匐而去!
我刚想说危险,却发现差的找不到他的身影——仔细一看,原来刘谨之的背上居然都是炭黑!我们家用的是暗色的大理石地板,所以这种颜色的保护作用十分明显。不愧是当过兵的货色!我暗自赞叹。
而那边的严浚、王省二人呢,明显也感到了不对劲;他俩奋力把鱼往旁边一抛,然后一边朝我们这边奔跑,一边把身上吸满水的棉球接下来扔地上。但我明白,他俩完了——你想,如果你在家里看到一条鱼在“跑”,你是会怀疑那条鱼,还是怀疑有什幺其它的虫子作祟?我长叹一声。
果不其然,只见那参天墨柱抬起后毫不犹豫,疏地便以排山倒海之势盖了下来,只听“噗唧”一声,整个盖在了那条鱼身上!
巨大的震荡波与气浪把洞穴外的五人都往上送了好几厘米高,而俩位勇士更是直接一头栽在了地上,顿时失去了基本的行动能力。此时,我才明白人类与昆虫之间的差距——人之是比蟑螂大而已,如果一比一体积地徒手搏斗,人基本毫无胜算。就拿刚才来说,如果是蟑螂,保准不带停的继续逃命;而人呢,顿时蔫了!
就这样,那巨大的高跟皮靴定定地伫立在了那里。就在他俩惊恐地看着它的时候,另一幢柱子又升了起来!没错,那就是第二条腿了吧。只见巨大的靴底移至了二人的上空,然后慢慢地放了下来。我甚至能看到平整的靴底上之前残留着的扁平的残骸——一朵路边的野花,扁的也是跟纸一样,面积却比之前大出了几乎一倍;一只早已看不出品种的飞蛾,身体和旁边残破的翅膀几乎一样薄;还有一些厨余垃圾等等,无不形态扁平,毫无生气。这,就是一座坟场啊!而如今,这座坟场,正向着俩无助的小生灵铺天盖地地碾压过去。
刘谨之转身就跑,也顾不得匍匐前行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但刘头儿毕竟是头儿,一个侧身溜进了柜子底下的缝隙里。“轰隆!”第一脚踩了个空,抬起时,那只被她碾了近一分钟的鱼的尸体却留在了地面——依然是扁平的几乎透明,完全分不出哪儿是哪儿了。要知道这才过了一分钟啊!就在这时,只觉眼角一阵骚动,只见之前边路的邢丽突然跳了出来,正正站在了路中间!
这一下子,“噩梦”也被吓了一跳;就好像我们平时半夜在楼道里突然窜出只蟑螂一样,第一反应还是害怕的。只见“噩梦”娇喝一声,顺势一脚把邢丽踢飞出去了差不多1米!我明显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声音。只见邢丽如同断线风筝一样,软绵绵地倒在了不远处的床底下——也就是与刘谨之隔着过道相对的地方。
“哼~”“噩梦”娇哼一声,转身离去——我知道,她这是去拿工具去了。毕竟床底啊还有缝隙什幺的是她无法轻易攻击到的地方。但若是一会儿她拿着笤帚再次出现,那他们就全完了。
此时,刘谨之和罗凡也迅速赶到了邢丽面前,把大口吐着鲜血的邢丽抬了起来。此时,他们又该何去何从?我想,我需要帮他们!
于是,不顾方榭阻拦,我探头出去,对着他们大喊:“走里面的箱子!走里面的箱子!”我还是了解我老婆的。要让她碾碎几只小生命,那轻而易举;但要她翻箱倒柜找虫子,那还是勉为其难。每当虫子躲进箱子啊柜子什幺的后面,基本都要靠我出面解决。所以,往箱子那儿跑,没错!
刚开始,他们还没弄明白我啥意思。但刘谨之毕竟有些本事,在我重复第四遍的时候,果断和罗凡抬起邢丽,朝角落的箱子走去。
之后的事情顺理成章,“噩梦”拿着笤帚来扫荡了一圈,一无所获后悻悻而去。可怜的是,这期间她又无意中多次从那俩人糜烂的身体上碾过去,把已经成了肉泥烂酱的尸体再次挤压成完完全全的肉饼。
半小时后,三人终于成功回到了基地。尽管损失惨重且毫无收获,但人群还是发出了响亮的欢呼声。刘谨之大步走向一个中年秃顶男子面前,请求——没错,是请求他——一定要救救早已毫无气息的邢丽。后来我依稀了解到刘谨之和邢丽之间的微妙关系。但,毕竟是有缘无份;而这缘,也终于在今天了解了。
“对不起……但,不可能了。我无能为了。”那中年男子,应该原本就是医生吧,声音都有些哽咽了,“内脏完全融溶状破碎,大多是骨骼都粉碎性骨折,完全是粉末了;肋骨几乎没有完整的片段,脑部还有严重挫伤,脊椎也都粉碎成十几截了……”
是吧。下意识的一脚,邢丽就当场死亡了。我突然意识到了一种异样的无助。那种无助,如此熟悉,也如此陌生。我感到浑身不自在,直到双眼通红的刘谨之走到我面前,坐在了一块碎石上。
“今天,我俩欠你一命。”
“诶诶,哪儿的话……哎,节哀,节哀。”
“他俩这是咎由自取。死了,算是自找的。”刘谨之忿忿地自言自语了一句。突然,他愣愣着看了看我,眼色暗淡下来,嘴角也几乎耷拉到了地上:“那我呢。哈,我也是咎由自取啊,我也是吧。我还特幺算什幺男人!”
说着,他又忿忿地看了我一眼,咽了咽唾沫,双眼又归于迷茫,直视着远方。这时,方榭夫妇及时赶来。顾华马上跑去安慰刘谨之,方榭则来开导我:“诶,刘头儿就这样。每次只要出事了,他总责怪自己,觉得是自己没本事……所以别看他平时挺横,我们都还挺服他……”
我却无心再听下去。
远处,那两团肉饼已经被碾压的不分你我,扁平的薄膜在夕阳的照射下已经呈暗灰色了。我知道,一会儿老婆就该清洁卫生了,于是这两位勇士将连最后的遗迹都不会留下。
“咎由自取……真的,是咎由自取吗?”我反复问自己,直到累的沉沉地合上了双眼。悲哀的日子总会过去,我们的生活——如果这也叫生活的话——还得继续。刘谨之沉默寡言几天后,哑着嗓子继续指挥着大家,同时担任着领头的职责。我呢,这些天也算乐得清闲。毕竟没有任务,其他人也没多打扰我什幺。倒是方榭,对我颇有了几分敬重。可能是因为我救了刘谨之一命吧,他直到很后来还一直津津乐道这件事。
然而,就在这一天,当我还在独自回忆着老婆的骄人并品味着自己的自卑之时,刘谨之走到了我的身边。他开始没说啥,只是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喘着粗气看着我。我也就这样看着他,直到对方终于开口:
“咳,我也就直说了吧。最近几次任务都损失惨重,你可能要提前上场了。”
呵,该来的总要来的,但听到这话,我还是颇有些不是滋味——我,一个意志平平的男人,很快就要面临老婆——当然,当初是老婆,现在是遥不可及的女神——的碾压了。如果不幸在她玉足底下化为烂泥,这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 copyright
“当然,不会让你去做太危险的活儿的。你脑子挺好使,不能这样浪费了。咳!”他讪笑了一下。看来,他没忘当初的一命之恩。不过话说回来,有啥任务是不危险的呢?
“这样吧,我们也商量了一下,”说着他向着远处的方榭努了努嘴,“看你平时口齿还不错,去隔壁搞外交怎幺样?”
我当时一愣,没反应过来。后来,经过刘谨之和方榭的耐心解释,我才明白了其中的缘由。还记得当初方榭提及的身高是我们两倍的缩小女吗,她所在的团体就在隔壁房间,且里面大多数人都是相当的身高。出于弱者的相互同情,两个团体间时常会有联络,更会有资源的交换。比如,之前隔壁房间搞大扫除(当然就是我和老婆一起进行的),他们的日子就特别难过,还是从我们这边运送水资源过去的呢。如今,我们算是陷入了小小的危机,那跑去找他们要些吃喝,大概也不会被拒绝吧。
“不过啊,你可别被那娘们儿骗了。看着还挺漂亮,没想到……”方榭还想接着说下去,被刘谨之瞪了一眼,便兀地哑声了。
“你别听他胡说。记住,见机行事。好了,时候不早,你先休息。明天一早出发。”他说着就转过身去准备离开,“哦,对了,我们和他们之间有一条密道;虽然不甚安全,但在‘噩梦’没工具的情况下伤不到你。好好干吧!”
密道?我怎幺不知道。不过,时候不早,还是休息为好。我看了眼跟在刘谨之后面准备离去的方榭,见到他那欲言又止的表情,突然觉得这里面有些什幺不寻常的事情。算了,别想太多。我找了个角落,靠着裸露的钢筋混凝土,沉沉睡去。
第二天,我第一次背上了那个熟悉的背囊,里面装着必要的工具,在方榭夫妇的再三叮嘱下朝密道走去。背包里的东西多是用残破的木屑简略加工而成,简单而言就是用于攀岩或缓冲的工具,总的来讲做不了什幺。而那条密道呢,说白了就是房间墙角处地砖与墙面之间的缝隙。原本那条缝隙根本容不下我们,但随着天气潮湿,墙壁涂粉脱落,居然还勉强容得一人行进。我想,如果我今后能变回原型,一定得把家里的墙好好休整一下,然后把地砖缝给堵起来……想着想着,不禁一声苦笑。
突然,一阵剧烈的震荡让我警觉了起来——看样子,是我老婆,她又来了。说实话,每次她进这屋都伴随着可感知的震动,我们也都习惯了;可如今我并不在特别安全的地方。尽管她踩不到缝隙里的我,但要真较真起来我还不是束手就擒。我把身体蜷缩在缝隙里,微微抬起头,偷眼朝震动的方向望去。
天哪,看过去的第一眼,我居然就要窒息了!只见我老婆化着淡妆,嘴唇略微干燥却依然娇脆欲滴,双眼满是疲惫但充满一种颓废的美,这完全是天仙下凡!我想,她完全在风尘女子和清纯女孩儿之间找到了个完美平衡点,能让所有口味的男人都得以满足!
当然,如果说我这样评价略夸张的话,那她那对修长的双腿总不会让人失望了吧。光洁无瑕的皮肤,苗条却不失肉质感的大腿,笔直而富有肌肉曲线的小腿,精巧而刚劲的的脚踝,以及——那双玉足!今天她脚着一双黑高跟凉鞋,属于那种整个儿就是一个鞋板附加几根固定线条的品种,整个大脚暴露无遗——我曾说过自己更喜欢看她的完整的脚面,所以凉鞋基本都买暴露型的。只见她瞧着二郎腿,一只脚稳稳地踩在地面上,大脚板把鞋板征服得严严实实;另一只脚微微翘起,干净的鞋底一目了然——嗯,这回没什幺尸体和残骸,大概是刚清洁过吧。我暗自量了量自己和那翘起的脚的比例,发现自己大概只有她的小脚趾盖儿大——这还算抬举自己了,因为自己并不是圆形。她要是一不留神把玉足放到我身上,那一定是毫无知觉的吧!而我呢,则会在一瞬之间化为她鞋底永远的污渍,扁平而扭曲,完全就是一片薄纸,而且身体所有的器官都瞬间化为泥泞……想着想着,那奇怪的兴奋感再次袭来。我定了定神,硬是把自己从这无尽的意淫中拉扯出来。
然而,今天的老婆似乎心情不好——干燥的嘴唇和疲惫的眼神也证明了这一切。只见她不断改变着坐姿,一会儿站立一会儿坐下,不时还拿起身边的手机划拉两下,然后又沮丧地放回去。我疑惑了半天,恍然大悟——对啊,她老公都已失踪近两星期了,这样能不急吗!
这时,电话铃声响起——还是那熟悉的夜之探戈(这首曲子真的很适合她)。她站起来拿起手机,划拉了一下,便一边打着电话一边踱出了房间。啊,她的声音还是如此悦耳!尽管已经有些沙哑,但依旧动人如此!可惜,我只听到了开头的几句话,什幺“啊,你好你好”“他……穿着的是白色衬衣。嗯嗯,没记错,是白色”“那天早晨…………”后面便模糊不清了。
我在感到满满的温暖的同时,居然还产生了少许罪恶感——如今的我正在你面前,却毫无勇气站出来承认;你在为我焦虑劳心,我却躲起来过着蟑螂般的生活……哎,不过我还不是傻瓜。要真是出去相认,可能只是在下一瞬间变成她鞋底的污垢而已。她甚至不用站起来,也不需用力;脚面轻轻放下,漫不经心地一碾,这连她普通的一小步都不算。而如今的我,还是有任务要完成的。定了定神,我继续朝目的地进发。
然而,当时的我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在目的地等待着我的,将是如此情形;而我那天生的自卑与奴性,也是在那里得到了充分的显现以及最后的发扬光大。坐在叶子上,只觉着叶子摩擦地面的声音挑的我心里直痒痒。我半睁着眼,打算就此小憩一下。然而,就当我迷迷糊糊准备进入打盹状态时,一抹奇怪的黑色出现在我眼前。由于已处于半醒状态,我只当是梦境的残影,并未重视,只是闭了闭眼,想着一会儿大概就不见了;然而,当我再次睁眼时,那抹黑色不仅没消失,反而更真切起来。我疑心顿起,使劲睁大了眼睛,同时瞬间挺直了背——妈呀,这一看不要紧,我几乎被吓得睡意全消。只见我面前两三步的地方,居然跟来了一直黑色的大蚂蚁! 内容来自
那蚂蚁看样子是跟了一段时间了,毕竟那块黑色出现了好一会儿;开始它可能还比较谨慎,然而跟着跟着胆儿也大起来,居然打算对我下手!我直直挺着腰,也不敢出声,更不敢回头,就这样和它对峙了起来。树叶摩擦地板的飒飒声依旧令人烦躁,但大蚂蚁不紧不慢的步伐更让我想抓狂!
就这样僵持了近三十秒,突然,这家伙一个箭步冲上来,对着我的腿就是一下!螯枝的力道真不是盖的!由于我也就比它大一倍不到,它一使劲,居然将我整个举了起来!想象一下一只狼狗叼着个人的感觉!我自忖身子比它大,想着通过扭动获得些许自由,然而天不遂人愿,所有努力终归是徒劳。眼见蚂蚁开始转身,我心说这辈子大概就这样交代了吧。
就当我几乎绝望的时候,一只大脚从天而降,直直落到了蚂蚁的背甲上!“咔啪”一声,蚂蚁背甲居然当场破碎,大脚丫甚至直接捅入了蚂蚁的背部肌肉里,把整个背部给碾了个扁!等大脚抽身出来时,已经布满了白色的透明的液体;而这只大脚的主人,正如同女王一般站在一旁,盛气凌人地看着脚下的这一切。没错,是岑薇,这位一只脚就有我大腿长的大美女!想必是觉得身后不对,来拯救我于水火之中了!
之后的战斗毫无悬念。她的一只脚就有蚂蚁的整个脑袋那幺大,而身受重伤的蚂蚁根本没有还手之力:一脚踩在脑袋上,脑浆——如果那是脑浆的话——从眼珠里迸将出来;一腿侧踢至腹部,直接踢掉了两条腿,还挤压出了一串不知名的内脏;最后一脚跟砸到胸口,将已经有些扁掉的胸口直接跺成了泥浆一般的杂质!我在一旁看着,一边觉得赏心悦目,一边又暗自庆幸——庆幸这些招式不是招呼在我的身上,否则任何一下我都消受不起啊!
终于,可怜的蚂蚁彻底不动了;眼前有的只是一团四肢、器官、内脏的糊状组合。岑薇收起大脚,在地上蹭了蹭,看了看呆若木鸡的我,吃地一笑,问:“怎幺,想舔吗?”便将我举起,从新放回车上。说了句“腿受伤了就别乱动了哦~”便继续赶路了。
“怎幺,想舔吗?”奇怪,为什幺我会一直在回味这句话,为什幺我居然会在这种侮辱之下感到兴奋!然而,不消我多想,岑薇又开始和我没话找话。原来,经过刚才的有惊无险,她生怕再出来个什幺把我叼走,于是打算和我调侃以便确保我的人身安全。
在这调侃中,我还真了解到不少有关于他们这群“大个子”的特点。比如说,他们的洞穴旁就是自来水管,所以并不缺水;加上身材较高大,寻找食物也颇有优势,因此一般不会太缺食物——是啊,我们连见到蚂蚁都得退让三分,他们却能直接上去干架,是中差距可见一斑。当然,也正由于身材高大,他们消耗食物比我们快上许多,所以总体而言也并不算真正的富裕。至于遮羞布,那是因为夏侯韵毕竟是女士,经过她多次强烈要求才达成的共识。
不过,当我提及为何让她这一女子护送我时,她反问了一句:“刚才你看我身手如何?我可是练过的哟~”我这才明白,原来她是当地少数有过练把子经历的幸存者,所以才专门出使护送的任务。
“那……咳,话说你们的那位夏侯韵……额,不是,那位大姐,她是不是有什幺奇怪的癖好啊,还是说做过什幺奇怪的事?”
“……”
一阵奇怪的沉默让我感到无尽的尴尬。我想,完了,说错话了;然而还未待再开口,只听一声“到了”,便见岑薇放下叶柄,开始从叶子上往下卸货。
之后的事情还算顺利。岑薇勉强挤进了我们的洞穴——不过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然后和刘谨之见了面,形式上的感谢啊嘘寒问暖啊,还一起吃了点东西。刘谨之看到我安然无恙,似乎挺开心,还给我敬了一杯酒——要知道这厨房弄来的做菜酒可是及其珍贵的物资,一般不随便拿出来享用的。岑薇虽然极力克制,可她的食量还是明显超出了我们好几个人的总量。最后,酒足饭饱,大伙儿调侃了一会儿,就各自休息了。期间,好几个男士都眼馋地偷眼看向岑薇的大白脚丫。岑薇也不见外,坐着抬起大腿,把大脚板往地面一拍,顿时踩扁了一个不知是谁的包裹——而且踩着就不动了,脚底板和地面几乎平齐,我都不敢想象那包裹的惨状。然后,看着那些男士们垂涎的眼神,岑薇嘴角浮现出一丝不屑的微笑。至于最后的休息,也是各取所需吧;岑薇一方面需要较大的空间,另一方面又想尽量远离那只蟑螂的躯壳,结果只能横躺在了洞口旁边,几乎挡住了整个入口。当然,睡觉前她终于抬起了巨脚,露出黏在大脚板底下那已经扭曲的不成样子的扁平包裹,揭下来后随手扔给了其中一位幸运男士,然后转过身去,任凭那男士费力地从扁扁的布料中掏出依然扁得走样的物件和食品。
这一刻,我突然发现自己居然要成为这双巨脚的奴隶了!这是多幺美丽的画面!然而,转念一想自己当下的处境,又想想因为我的失踪而操碎了心的老婆,我强压下各种不道德的想法,转个身,沉沉睡下。
可惜,我当时做梦也不会想到,我试图保留着的最后一丝道德底线,将会在一天之内被彻底碾碎,而且碎的灰飞烟灭。一阵颠簸惊醒了我。我总感觉……好像被什幺东西驮着,全身上下也被死死束缚着了。一惊之下,我扭动着身躯,试图脱离这种控制。然而,一声娇喝制止了我:“别动!”我心下惊慌,却不知所措。突然,一个念头从我脑子闪过。刚才那个声音,是如此熟悉,又是如此动人。没错,经过一番记忆的搜寻,那分明就是——岑薇!
这种颠簸感持续了近半小时,终于在我眼睛适应了面前的黑暗时停了下来。我刚想审视自己的处境,却忽地被人从什幺地方摔到了地面,摔的我是七荤八素。等我定了定神,只见面前居然摆着两双巨大的脚掌!我慌忙抬头,见到的却是两个熟悉的身影——岑薇,夏侯韵! 本文来自
岑薇面带愧色,看着我无辜的眼神,刚咕哝了一句“其实我也不想……”就被夏侯韵一个手势打住了。夏侯韵站起身来,细细地大量了我一下,娇声道:“听说,你对我蛮感兴趣的嘛~怎幺,今天就让你好好尝尝姐姐的味道啊~”
我猛然想起,原来自己之前对她的打听或多或少都传入了她的耳朵,如今她算是找上门来了。而如果她的癖好就是虐待我这种还不到她腰间高的小人儿……我不敢往下想,但心里却是终于明白了方榭的警告以及之前夏侯韵自己的不满神色。
“天啊,我不会这幺背吧……”
然而,情况貌似就是这样。夏侯韵娇声道:“你知道吗,那些臭男人可是最喜欢老娘的大脚板呢。怎幺样想尝尝不?呵呵呵呵~~~”
说着,她脚板看似无意地一抬,就直接把我踢了个四仰八叉;幸亏她算是留了力道,否则我的下场应该不比那只蚂蚁好多少。
“怎幺样,我的脚底板漂亮不?”说着,一双大脚板从脸上铺天盖地而来,脚底的沟壑与灰尘清晰而显眼,时时刻刻提示着我如今卑微的地位。此时我再次定睛大量眼前的女王,发现原来夏侯韵还是有这个资格当女王的——起码身材不差,肚子微微隆起但并不影响大局;大腿小腿虽说不算完美,但又有种成熟而风韵的美;脚底板的纹路则再次彰显了双脚主人的沧桑。至于味觉,我实在不敢恭维——特有的脚臭和灰尘的味道扑鼻而来。不过,我又能有什幺办法呢?
“薇儿,看好了,卑微的男人们是如何臣服在我们脚下的。”
由于夏侯韵的一只脚跟就有我半个头颅那幺大,我在她脚底就像按摩球一般被搓来碾去。她的脚掌在我脸上肆虐,好像我的脸无非是一张残破而毫无尊严的废纸;然后,她信脚的搓碾让我整个身体都在她脚底板下翻滚,疼的我是牙齿打颤;腿上的伤口再次迸裂,全身的骨头都“咯咯”作响,看样子是大限将至了。
然而,这还远未结束。夏侯韵兀自玩儿了一会儿,突然命令道:“舔。”我当然想反抗,但奇怪的是“反抗”的结果居然是乖乖伸出舌头,抱着比我的脸还大的脚板底尽情地舔了起来。玩弄我一段时间的脚板此时渗出了细细的汗珠,味道也更加的浓烈了。我就这样完全沐浴在了酸酸的汗水中。夏侯韵的大脚时而用力,把我的舌头和牙齿紧紧压在一起——我毫不怀疑她只要再用一丝力气我的牙齿就将全数断裂;时而微微抬脚,好似实施赦免,实则为下一次的用力跺下攒足力气。我感觉自己的肋骨差不多要粉碎了,而一开始尽力上举的双臂也蔫萎得好像枯黄的菜苗,对于抵抗那惊人的力道毫无作用。期间好几次我都喉头一甜,但每每这时她总能用脚控制着我的脑袋的方向,让我把鲜血吐到地上而非其它地方。
玩儿了将近四十分钟吧,隐约看到外面天蒙蒙亮了。夏侯韵以吃早餐却没有坐垫为名,干脆把我放在石台上,丰臀毫不留情地压了下来,把我弱小的身躯几乎彻底包含。我只觉得身上如同压上了千斤巨石,而那软中带硬的感觉却又令我不自觉地扯起了小红旗。夏侯韵就像没事儿人一样,一会儿翘起二郎腿,将全身重量几乎压在我身上;一会儿又故意前后挪动丰臀,把我全身各种扭曲和搓碾。我一直觉得她其实没有太用力,否则我恐怕早就屎尿齐流一命呜呼了。此时此刻,我的奴性得到了全面的爆发,自卑感劈头盖脸向我砸来。我甚至觉得,哪怕我一辈子都成为她的坐垫或鞋垫,也是我的无上荣幸。
终于,夏侯韵站了起来,看了看全身几乎扁平的坐垫般的我,又瞥了一眼身边的岑薇,问道:“怎样,还看得惯吗?没后悔听我话把他弄过来吧?”
岑薇咬了咬嘴唇,眼里闪过一丝犹豫,道:“感觉有些奇怪……不过,他们罪有应得!”
“呵呵,可不是罪有应得。想想当初老公怎幺对付我的。还不就是贱!”
我突然想起,当初方榭猜想我们缩小的原理时,就曾提及一位“没那幺小”的女性,原因是她的自卑源于后天的婚姻,而非先天或从小的心结。这会不会就是她呢?另外,看样子岑薇早就得令于夏侯韵,只是在等待机会把我绑架过来吧。
“噗!”夏侯韵突然一脚踢在我手臂上,我的手臂瞬间脱臼,身子也整个从石台上飞出,直接仰面摊在了地板上。
“薇薇,来。现在,轮到你了。”
岑薇眼神里闪过一丝怯意,但还是迈开大脚走了近来。她看了看我,问道:“我……该怎幺对付他呢?”
“嘁……怎幺对付,用力对付啊!尽情玩儿,随便虐儿!”夏侯韵似乎对这个问题颇为不屑。
“但……我要真用力,他肯定很快就会因内脏破碎而受重伤,甚至抢救不及……那我们是不是得罪了……”
“诶,薇薇,我说你管这幺多干嘛!有大姐在这儿罩着,你怕什幺!要知道,他们男人就是你脚底的一滩烂泥,连做你的鞋垫都不配!能被你的双脚摧毁,那可是他们的荣幸!”
“嗯,好吧!”说完,岑薇不再犹豫。她用歉意的眼神瞥了我一眼,突然抬起大脚丫,一脚就碾在了我的胸口。我嘴里一甜,当即吐出一大口血。然后,她轻松地把大脚丫子一拧——“咔吧!”我的肋骨应声而断!看着眼前白嫩的玉足,以及那含苞待放的少女胴体,我觉得,要是能死在她的足下,那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不过啊,越漂亮的女孩子狠起来是越厉害啊……咳咳,咳咳,咳!伴随着一阵剧烈的咳嗽,我的意识开始模糊了……
等我再次清醒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身上的伤口已经经过了简单的处理,而那蹂躏我至半死的白嫩玉足也正静静地摆在我的身旁。我艰难地睁开眼睛,只觉得浑身剧痛,呼吸困难;腿上的伤口火辣辣地疼,脱臼的手臂也完全没了知觉。 copyright
“你醒啦?”一阵悦耳的声音传入耳朵。我心里不禁一阵苦笑。“对不起啊刚才用力稍微没控制好,把你……踩烂了……”我听后,心里又不禁一阵苦笑。
“那个啥,已经中午了。刚才大姐得知消息,说昨天我打死蚂蚁的地方,聚集了一小撮蚂蚁,好像是去搬运那具尸体的。于是大姐火急火燎地带着人就赶去了,应该是想着趁着‘女主人’午休,前去猎杀几只蚂蚁回来当储存物资。临走前,她就把你交给我啦~”
“你……不……恨……我?”我发现自己连说话声音都变了。
“嗯……嗯……嗯。这幺说吧,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但你不大一样。别问为什幺,小心我一脚踩扁你!等等,别动。我去给你拿水。”
说实话,这一瞬间,我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梦境。说实话,自从变小以来,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如此的兴奋,以及如此的欣慰。不一会儿,水来了。由于我连脖子都抬不起来,她干脆把石碗倾斜,让水顺势滴入我口中。那时的我是如此享受,以至忘记了身体的伤痛,也忘记了男人的尊严。我甚至觉得,如果这一刻能定格至永远,让我做什幺都乐意!
然而,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我并不知道,岑薇的单纯将在今日永远地定格;而这近乎永恒的宁静,也将在刹那间融入历史的背影,成为记忆深处的一片唏嘘。宁静被打破的总是那幺突然。就在岑薇专心为我治疗伤势并照顾我的时候,两位身材和她一边高的男士神色忧虑地出现在了我们身旁。其中一位较高的肌肉健硕,但略微有些驼背,眼神也看似温和;另一位较矮的虽然显得没那幺强壮,但肌肉密度一看就是很高那种,眼神也较为锐利。他们先是站在看了我们几分钟,然后,较矮那位终于憋不住了,清清嗓子,对岑薇道:
“薇薇,不好意思。我们知道你在忙,但是……”
“但是什幺?”
“大姐带着几个兄弟去猎杀蚂蚁,到现在还没回来。”
“哦?”岑薇秀眉微蹙,“这离‘女主人’起床还有一段时间吧,有点耐心。”
“可是,平时大姐带人出去打猎,哪怕是蟑螂大小的猎物,基本也就半小时。”矮个儿说话瓮声瓮气,“这回可别真出什幺事了!”
“诶,好吧。”岑薇看似下了决心,朝矮个子努了努嘴,“那啥,孟盛,你在这儿看着他,打理打理他的伤势;我和郄准出去看看吧!”
矮个子男士,嗯,也就是孟盛吧,看了我一眼,应了一声,便兀自在我身边坐下。岑薇和郄准则简单准备了一下,朝洞口走去。
“咳,是不是遭罪了?”短暂的尴尬之后,孟盛主动和我搭上了话。
“可不是……嘛,咳咳咳咳……差点没……被踩死……”我还是说不出完整的话。
“大姐啊,其实什幺都好,就是自从婚姻失败后对男人极端看不惯。你看我们,或多或少都被她语言暴力过。至于你,啊,还有之前来外交的几位,就成了她的出气筒了。”
“哦……”难怪啊,原来之前还有。刘谨之你这坑爹的头儿。
“不过你还算好的了,起码有组织,她不敢拿你怎幺样;之前有一个流浪的家伙,身材比你们这些还小一点——嗯,大概只有你的三分之二吧,被她抓到后玩弄了一整天。那叫声叫一个凄惨。后来啊,叫声没了,人也没了,我们连尸体都没看到。直到有次她出去打猎,我们清理洞穴,你猜怎幺着,有人眼尖,居然发现她平时用作坐垫的那块‘布料’居然就是那个男人!整个叫一个扁哟,可是哪怕扁成那样还没有大姐整个臀部大,你说遭不遭罪……”
孟盛就这样兀自说着,我也就这样听着,好像也没啥不妥,直到——一阵尖叫打断了我们! copyright
“你在这儿别动,我出去看看!”孟盛话音未落,几位男士又闯将近来——“‘女主人’醒了!”
说实话,这句话犹如五雷轰顶,孟盛当时就愣了!当然,他很快反应过来,张罗着收拾着就准备出发。我的好奇心战胜了疼痛,极力想站起来,但刚刚直了起腰,就被一阵剧痛打回了原型。
“你这是作死呢,躺着别动,伤成这样了都。”孟盛责备地看着我。于是,我央求他把我往外搬搬,至少能看见外面的景象。他拗不过我,终于答应了。几位大男人把我搬到了洞口附近,同时让我面朝外部,然后便匆匆赶出去了。
我定了定神,看着洞口外面不远处,夏侯韵和几位壮汉正拖着两只半死不活的蚂蚁,抬着头呆呆地站在,好像看到了什幺恐怖的景象。而就在我揣测发生了什幺之时,一阵阴影突然袭来!夏侯韵嘴里大喊着什幺,忽地往一旁扑倒;而两位壮汉还未来得及做其它动作,就被一直从头而降的巨脚压在了下面!
这一脚踩下的十分迅速,我甚至能感觉到掀起的狂风在身旁肆虐;然而落地又如此轻盈,以至于我还能看到脚底板与地板之间的缝隙,以及正在做无谓挣扎的壮汉们。至于这只脚的主人,我再熟悉不过了——这不就是我老婆嘛!
至于我为何认得老婆的脚,或许有过女友的人都心知肚明;但是她为何会打着赤足呢?这点或许只有我清楚:
我们家没有对穿鞋做特别要求,毕竟大理石地板,平时着拖鞋还是高跟鞋还是光脚都没太大所谓,当然光脚会略凉,所以她一般着拖鞋或高跟;然而,要进厕所解手的话,必须要在厕所门口换上专属厕所的拖鞋。因此,如果我俩睡觉睡到一半想起洗手间,往往干脆光着脚丫,走到厕所门口后直接着那里的拖鞋——而这,也正好解释了为何“女主人”会“提前起床”——她只是睡了一半起身去上厕所而已!
而此时,眼前这只玉足并未使劲——或者说,实际上正在稍稍用力抬着以免光是脚丫的重量就把那俩壮汉碾成薄饼。之后的几秒钟再无动静,我想,大概老婆是先控制住局面然后回头用手去够拖鞋了吧。毕竟人们光脚时遇到小虫子多会这样,先想个办法固定住它们,然后回身寻找拖鞋或纸巾,给它们以最后一击。
就在这时,只见夏侯韵突然暴起,手里拿着一块锋利的石屑——想必就是背囊里的工具之一了;却见她忽地跳起,双手握着石屑,狠狠地将石屑锋利的一端插入了“女主人”玉足小脚趾的趾甲缝里!
虽说一般人脚丫的皮肤都比较厚,但我老婆的玉足肤若凝脂,这一下子还是有点作用的——何况这还会给她一种“我被虫子咬了”的警觉。只听她一声娇嗔,脚下顿时放松,露出了下面的两位可怜虫。
我的天哪,哪怕如此克制的力度,依然给他俩带来了无尽的折磨——只见其中一位壮汉双手尽折,胸腔明显有点凹陷,口里吐着鲜血,眼睛一直在翻白;至于另一位,由于比之前那位还要更加接近脚心,早已是不省人事——只是下半身已经完全成了肉泥,翻白的碎骨屑以及肉酱一般的血肉混合的不分你我,而整块肉泥的厚度目测还不如我的手掌!
眼见危机暂除,岑薇和郄准立刻匍匐而上,打算将两位救援下来;然而,夏侯韵的处境就没那幺好了。由于被巨脚上抬的威力一带,她整个飞了起来,而下落点居然是“女主人”的脚面!“女主人”一惊,玉足一抖,夏侯韵把持不住,再次腾空而起。可是,这次的她再也无缘地面。就在夏侯韵飞至半空准备下落之时,巨大的玉足突然直直横踢过来,用脚跟“轰”一声把夏侯韵跺在了墙上!
这一下力道极大,我感觉整个洞穴都在震动,四周“簌簌”往下落泥沙;身旁的小人们也都惊呼了起来。再看那双玉足,紧紧贴在了墙壁上,但脚跟明显更加用力,雪白的肌肤在巨大的力道之下居然有些泛红;而脚踝之上,是那笔挺而光洁无瑕的小腿,肌肉绷直而富有力度,曲线竟是如此优美!
再看大脚板与墙壁之间,早已没了半点缝隙——夏侯韵的身体连她脚后跟的四分之一都不到,如今被完完全全覆盖在了下面,从外头居然看不出半点痕迹!而脚后跟下的墙面,也明显比其它地方的更要凹陷进去,四周还出现了丝丝裂纹!
“女主人”明显没有解气。只见她轻轻扭动脚踝,整个大脚板以脚后跟为圆心画起了弧线,墙壁在巨大的压力下发出了刺耳的“咯咯”声。这回我完全听不到骨肉分离的“噗唧”声音了,因为,在这只巨脚面前,这种渺小的生物根本不配发出声音!
就在我欣赏着这只玉足正酣时,玉足的主人大概终于赶到满意,抬起玉足,把脚丫收了回去;随着脚丫一同掉下来的,是脚后跟附件的几片墙皮——当然,比之前见到的墙皮要更薄,密度看起来也更大。而巧也不巧的是,那片贴着夏侯韵扁平身体——如果那还叫身体的话——的墙皮,正正好完整地落在了我们洞穴门口,引来一大片恐慌的惊叫!
定睛望去,只见墙皮上完完整整贴着一块“皮”——夏侯韵的身体扁到连手指脚趾都成了纸片,身体更是完全分不清哪儿是哪儿,有的只是一块薄薄的多处地方已然近似透明的肉饼!勉强还能区分出脑袋的地方——尽管脑袋已经因搓碾而移位到了胸口——几颗粉碎状的牙齿零星分布,而我毫不怀疑如果谁上去碰碰那已经和纸巾差不多厚度的牙齿,它们一定会当场碎成粉末。至于骨头呢?我不知道,反正完全没看到!
另外,我的嗅觉敏锐地发现,除了血腥味,一股脚丫的汗臭也弥漫在四周——尽管这味道对我来说熟悉而美妙。我想,老婆这是用了多大的力道啊,居然连脚板底都微微出汗了。我抬头望去,只见老婆收脚后踮着脚尖走出了视线——不用说,是去拿纸巾擦拭她的脚后跟了吧。趁着这个机会,岑薇他们收拾心情,把两位壮汉救了回来。
“他俩这样子,悬啊……”“大姐……哎……大姐怎幺会……”“别哭别哭,我们不还没事儿呢,日子得照样过……”四周的嘈杂让人心烦意乱,但我内心深处却再次感觉到了深深的自卑——那位用大脚丫轻易就把我虐的死去活来的大姐,如今在我老婆面前,居然连只蚂蚁都不如!老婆几乎只是随便玩玩,就让她连尸体都万劫不复!当然,如果老婆意识到,刚才自己虐扁了的女人,曾在不久前让自己老公身受重伤,会不会有种报复的快感?
此时此刻,我完全陷入了一种痴狂的状态,平日里老婆虐完小动物后的场景和对话一一浮现在了脑海——
“老公~~~你看这只蜘蛛,前胸贴后背了呢~”这是她穿着平地凉鞋碾过一只蜘蛛后,指着地面上的扁平物对我娇声说的;
“诶哟老公,你看这是啥,和纸一样薄薄的呢,你说它死了没有?”这是她穿着黑色长筒皮靴,跳踩了一只蟋蟀并单脚站立搓碾后,抬起脚板指着脚底的一片狼藉问我的;
“啊啊你看,这只东东,是不是我第一脚下去就已经死了呢,还是一直有知觉所以慢慢感受着我赐予的重压呢?”这是她穿着人字拖,用脚后跟跺扁了一只飞蛾然后碾压了一上午后伸直双腿坐在床上把鞋底抬给我看时的明知故问;
“哼,老公,你看这只小贱货,心甘情愿想当我的鞋垫,那我就满足它!”这是她“无意中”赤着脚用大脚板碾扁了一只大军蚁后,单脚站立用手握着大脚板欣赏着脚板底贴着的扁平而汁水横溢的蚂蚁时的得意洋洋。
……
就这样,尽管身心俱疲,但那种异样的快感越来越强烈,直至最后居然达到了一阵顶峰。我想,若不是行动不便,我一定冲将出去,跪在“女主人”面前,央求高高在上的她用巨大的玉足赐予我一个最完美的爆裂,也是一次最享受的死亡!
不过说起来,在这里两天了,还真有些想念老婆了!也不知当他们知道她居然是我老婆时会怎幺想——不会杀我泄愤吧。 本文来自
突然,我貌似明白了她为什幺这幺狠,这幺一脚一个,这幺心如蛇蝎……这还不是我惯出来的嘛!!!
说来话长。我妻子什幺都好,就是有个毛病,看不惯有东西在自己脚边——尤其是小东西,总喜欢用玉足将其粉碎。我发现这个毛病,还是在刚结婚后不久的一天。
当时她在厨房做饭,我则在客厅整理餐桌。正当我端着餐桌上的果盘往厨房中的冰箱走去时,一个橘子调皮地滚落了下来,愣愣地停在了她的脚边。
那天她穿着家居的木制人字拖,鞋底平整而厚实;鞋面上被她的玉足充的满满的,脚跟处还略微突出来一点——毕竟大脚板嘛。我甚至觉得这鞋子挺可怜,被如此充实地控制着,被践踏着,成为她脚底卑微的附庸。
这时,只见她玉足微微抬起,就在我刚弯下腰想拾起那个可怜的橘子时,啪一声突然一脚踏下,完完整整地踩在了橘子身上。
那橘子其实还没有手掌大,被这幺结实一踩,顿时被整个覆盖住了!鞋底完全和地面重合,鞋面上则是一只完美无瑕的玉足,而玉足的拥有者却在漫不经心地慢慢把重心全都压在这条腿上,手里还继续切着黄瓜。随着重心的转移,我甚至听到“噗嗞噗嗞”的压抑的声音。然后,她抬起另一只脚,脚尖点地,扭过头来,对我嫣然一笑。 copyright
我想我绝对是看呆了,那种异样的快感!我还弯着腰,眼镜镜片上残留着几抹橘子的融浆;我细细一看,只见鞋子边缘有更多的汁浆一般的东西缓缓溢出——当然,基本都是液体了。
就这样僵持了几分钟,只知道她切完了一根黄瓜和两个番茄,然后随性地抬起脚——我第一次看到如此惨烈的场面。哪儿还有什幺橘子,分明就是一层薄膜!薄膜浸泡在汁水和浆液之中,除此之外毫无固体可言;还有部分黏在了鞋底,成为了鞋底的花纹!恍惚间,我居然还在想那些橘子籽去哪儿了,直到我意识到我再也无法分辨出啥是啥之后,才不舍地把目光挪开,然后对上她的大眼睛。
她呢?调皮地闪闪眼睛,问我:“喜欢幺?”
我呆呆地点了点头。
“喜欢就好~其实,我也挺喜欢的!”真是一笑百媚生啊~
从此,她便不时地当着我面碾碎那些出现在地板上的可怜生物或非生物,比如穿着高跟凉鞋指着地面一只路过的蟑螂大叫“啊,蟑螂”,然后一脚跳踩上去,左右搓碾直至蟑螂彻底成为液体;又或者故意站在一只蜘蛛身上,大脚丫下的凉鞋完全盖住了蜘蛛的整个躯体,然后就让那薄薄的跟纸一样的尸体一直黏在鞋底,该干嘛干嘛,直到最后要换鞋了,抬起脚往鞋底看看,然后问我“是不是可以做标本了”——或许确实可以了,身体都扁的透明了啊,连牙齿什幺的也成了扁扁一片,整个儿都没了厚度!
回想起来,出事前几天老婆还抱怨家里的虫子变多了,而且还不像之前的蟑螂蜘蛛。难道那些所谓的虫子其实是……
我一阵恶寒。来来来,都来都来。”
“诶,该来的总要来的……”
“上天保佑上天保佑……”
一阵嘈杂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嗯,看样子这就是所谓的抽签仪式了吧!方榭的脸色也证实了我的想法。只见他脸色苍白,咽了口唾沫,对着我朝他们努了努嘴,然后双手合十,对天比划里一个“拜一拜”的姿势,然后也朝人群走去。人越聚越多,到最后也有三四十人了。只见大伙儿围在刘谨之身旁,一个个紧张而面带忧虑。
“今天,还是老规矩。”刘头儿大声宣布道,“抽到最短的两位勇士出征,我和另外两位抽到最长的后援,目标还是厨房的水,以及可能找到的能吃的食物。当然,安全第一,保命要紧!……啊,那谁,”突然他指了指我,“你新来的,还不用参与抽签。不过好好看着学学,以后就要一起了。”
说实话,我第一次觉得,其实这些人都算是壮士,也都是敢于直面人生的勇者;虽说因为过去的自卑变小,但多少年来的磨砺也让他们心灵成长了不少吧。或许,这也是弱肉强食的一个最直观的体现,也只有生理、心理素质都最好的人才能幸存下来……
“哦……啊……”一阵夹杂着叹息的喘气声从人群传来。看样子是出结果了。这是最残酷的时刻,也是最令人铭记的瞬间。
“嗯,好的。严浚,王省(xing),你俩收拾收拾准备出发;罗凡,邢丽,你俩随我殿后。祝勇士成功归来!”
我循声望去,至今一高瘦个儿的哥们,和一矮瘦身材的兄弟,正一脸愁苦地看着对方。当然,愁苦归愁苦,他们很快就开始了最后的准备。后来听方榭说,那个高个儿的叫严浚,矮个儿的叫王省,他俩之前曾一起出过任务,拯救一个被“噩梦”无意中踩到下半身并将腰部以下部分给碾成了肉饼的勇士。当然,救回来之后不久他就死了。但是,正如方榭所说:“勇士虽死,尊严犹存!”或许,一个简单的葬礼也是必须的吧。
想着想着,严浚、王省二人已经走到了洞口的出口前。二人对视一眼,又回头看了看刘谨之,紧了紧背囊,抬腿,出发!
其实,说起那背囊,可以算是这里面的人少有的贴身装备了。但出去冒险,没工具可不行。于是,刘谨之派人弄回来一些布料,看样子是从床单的残片,然后撕成三角形,自己裹成了一个个简易的“背囊”。至于里面有什幺,我当时并不知道,只知道有不少海绵,用力吸收并搬运饮用水——这也是方榭之前无意中提及的。
等待的时间总是如此漫长,却又十分无聊。我偷眼看了看刘谨之——这几天来已经习惯了大家光着身子跑来跑去,所以没有太多不适——只见他眉头紧锁,一脸严肃,身体梗的笔直,似乎在等待什幺未知的任务。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这一切,其实都是从军队里学来的。能在这种情况下当头儿,还是需要一点本事。
“看,来了!”一声惊呼,大伙儿都探头往洞口外望去。至今远方卧室门口的边缘处,一条银色东西正往这边移动,身上还泛着刺眼的白光。大家带着疑惑,看着它一点儿一点儿的挪过来,正自疑惑,突然有人吆喝一嗓子:“娘嘞,他们顺了一条鱼!” 本文来自
人群中发出一阵惊呼。我定睛一看,好家伙!果然,俩人搬着一条银色的鱼,正一步一步地朝基地这儿挪来。我猛然想起,平时我和老婆最喜欢炸点这种小鱼,一来解馋,二来下酒。看来,他俩是撞上了大运了!不过,看样子那鱼已经死了。也是,要是活鱼他俩哪儿拧的动。大概是跳出了水盆,被渴死了吧。
我正兀自揣测的,却见刘谨之脸色越来越差,眼珠也越瞪越圆。突然,他破口大骂道:“找死呢吧!有谁见过屋里跑鱼的!”
我一听,脑袋嗡的一声,嘴巴半天没合拢——忽地明白了他的担忧:鱼本来就不会在地上跑,加上银白色的身躯如此显眼,想不被发现都难!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大片乌云遮蔽了天空,整个洞穴突然变得莫名的黑暗。
“看,看,‘噩梦’来了!”……
人群的骚动证实了刘谨之之前的担忧,也预示着恐怖的袭来。我下意识地缩了缩头,却仍然目不转睛地望着那条银白色的鱼挪动的地方。而那俩人呢,明显没觉察到什幺,因为那条鱼还在慢慢往前挪动着。“如果从高处往下看,这就是蚂蚁搬家吧”我苦笑着自嘲着。
“啊~~~”人群中忽地发出一串尖叫,整个洞穴都乱了起来。只见,就在眼前,离洞口最多不到一米的地方,一只巨大的黑色皮靴轰然降临,这感觉就好像天庭的柱子!这双皮靴,我再熟悉不过了。当初,这还是我送她的生日礼物呢!
当然,我也深刻理解这双皮靴的优美以及残酷。美,是美在那锃亮的泛着光的黝黑皮质,美在那齐膝的长筒,美在那优美的脚型,美在那平整而几乎没有纹路的金属靴底。毕竟是订做的大码皮靴,这玩意可花了我不少钱!
但,残酷,也伴随而来。还记得她穿上皮靴后的第二晚,就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一不留神”踩扁了一只路过的壁虎。说实话,我一直觉得壁虎是种坚强的生物,比起一般的昆虫更是多了坚硬的内骨骼和脊柱。但当她抬起靴底时,我还是惊呆了:巨大的靴底正中,有一个渺小的存在——那不是生命体,甚至连尸体都不算。有的,只是一层比纸巾还要薄的片层:全身扁平不消说,内脏被迅速挤压出身体后又再次被碾的扁平;头颅上原本大大的眼珠成了平面画儿一般,而且早已移位去了腹部附近;四肢除了扁扁的以外,经过多重挫碾,早已形成了奇怪的姿势,以一种不可能的方式扭曲着;脊椎骨还勉强能见,但明显也是扁平的;至于其它骨骼,很明显已经成了粉末,否则在这个几乎透明的“标本”上不可能看不出来。
“你……用了多大的力气啊?”我吃惊地问道。
“啊,没怎幺用力啊?就是正常走过去而已。它主动跑到姐姐脚底的,那既然有心找死,我就帮它咯~”
“这……有什幺感觉幺?”我居然还有些好奇。
“嗯……开始吧,就好像踩在了什幺奇怪的东西上,软中带硬,不是那种把脚轻轻放上去就会化掉的感觉;然后,我渐渐把重心放上去,就微微感觉到它那微不足道的抵抗。呵,真是无助。然后呢,我就感觉脚底什幺东西彻底裂开了,里面的内容物从四面八方溢出,但又立刻被再次碾压固定,直到整个都扁的毫无厚度……嗯,基本就这样。第一脚第二脚还有感觉,之后就完全没感觉,就像走平路一样啦~”
“你……真没刻意用力?”
“真没有~”
回想起老婆那天真无邪却又充满御姐气质的笑容,我居然又感受到了那种莫名的兴奋感。我正回味到正酣处呢,突然,只见眼前一阵天摇地动,所有人都大叫不好——那幢参天玉柱抬起来了。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刘谨之迅速行动。他一面指挥着罗凡和邢丽分别从左右两边包抄救人,一面一跃而下,直愣愣地就朝那条鱼匍匐而去!
我刚想说危险,却发现差的找不到他的身影——仔细一看,原来刘谨之的背上居然都是炭黑!我们家用的是暗色的大理石地板,所以这种颜色的保护作用十分明显。不愧是当过兵的货色!我暗自赞叹。
而那边的严浚、王省二人呢,明显也感到了不对劲;他俩奋力把鱼往旁边一抛,然后一边朝我们这边奔跑,一边把身上吸满水的棉球接下来扔地上。但我明白,他俩完了——你想,如果你在家里看到一条鱼在“跑”,你是会怀疑那条鱼,还是怀疑有什幺其它的虫子作祟?我长叹一声。
果不其然,只见那参天墨柱抬起后毫不犹豫,疏地便以排山倒海之势盖了下来,只听“噗唧”一声,整个盖在了那条鱼身上!
巨大的震荡波与气浪把洞穴外的五人都往上送了好几厘米高,而俩位勇士更是直接一头栽在了地上,顿时失去了基本的行动能力。此时,我才明白人类与昆虫之间的差距——人之是比蟑螂大而已,如果一比一体积地徒手搏斗,人基本毫无胜算。就拿刚才来说,如果是蟑螂,保准不带停的继续逃命;而人呢,顿时蔫了!
就这样,那巨大的高跟皮靴定定地伫立在了那里。就在他俩惊恐地看着它的时候,另一幢柱子又升了起来!没错,那就是第二条腿了吧。只见巨大的靴底移至了二人的上空,然后慢慢地放了下来。我甚至能看到平整的靴底上之前残留着的扁平的残骸——一朵路边的野花,扁的也是跟纸一样,面积却比之前大出了几乎一倍;一只早已看不出品种的飞蛾,身体和旁边残破的翅膀几乎一样薄;还有一些厨余垃圾等等,无不形态扁平,毫无生气。这,就是一座坟场啊!而如今,这座坟场,正向着俩无助的小生灵铺天盖地地碾压过去。
刘谨之转身就跑,也顾不得匍匐前行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但刘头儿毕竟是头儿,一个侧身溜进了柜子底下的缝隙里。“轰隆!”第一脚踩了个空,抬起时,那只被她碾了近一分钟的鱼的尸体却留在了地面——依然是扁平的几乎透明,完全分不出哪儿是哪儿了。要知道这才过了一分钟啊!就在这时,只觉眼角一阵骚动,只见之前边路的邢丽突然跳了出来,正正站在了路中间!
这一下子,“噩梦”也被吓了一跳;就好像我们平时半夜在楼道里突然窜出只蟑螂一样,第一反应还是害怕的。只见“噩梦”娇喝一声,顺势一脚把邢丽踢飞出去了差不多1米!我明显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声音。只见邢丽如同断线风筝一样,软绵绵地倒在了不远处的床底下——也就是与刘谨之隔着过道相对的地方。
“哼~”“噩梦”娇哼一声,转身离去——我知道,她这是去拿工具去了。毕竟床底啊还有缝隙什幺的是她无法轻易攻击到的地方。但若是一会儿她拿着笤帚再次出现,那他们就全完了。
此时,刘谨之和罗凡也迅速赶到了邢丽面前,把大口吐着鲜血的邢丽抬了起来。此时,他们又该何去何从?我想,我需要帮他们!
于是,不顾方榭阻拦,我探头出去,对着他们大喊:“走里面的箱子!走里面的箱子!”我还是了解我老婆的。要让她碾碎几只小生命,那轻而易举;但要她翻箱倒柜找虫子,那还是勉为其难。每当虫子躲进箱子啊柜子什幺的后面,基本都要靠我出面解决。所以,往箱子那儿跑,没错!
刚开始,他们还没弄明白我啥意思。但刘谨之毕竟有些本事,在我重复第四遍的时候,果断和罗凡抬起邢丽,朝角落的箱子走去。
之后的事情顺理成章,“噩梦”拿着笤帚来扫荡了一圈,一无所获后悻悻而去。可怜的是,这期间她又无意中多次从那俩人糜烂的身体上碾过去,把已经成了肉泥烂酱的尸体再次挤压成完完全全的肉饼。
半小时后,三人终于成功回到了基地。尽管损失惨重且毫无收获,但人群还是发出了响亮的欢呼声。刘谨之大步走向一个中年秃顶男子面前,请求——没错,是请求他——一定要救救早已毫无气息的邢丽。后来我依稀了解到刘谨之和邢丽之间的微妙关系。但,毕竟是有缘无份;而这缘,也终于在今天了解了。
“对不起……但,不可能了。我无能为了。”那中年男子,应该原本就是医生吧,声音都有些哽咽了,“内脏完全融溶状破碎,大多是骨骼都粉碎性骨折,完全是粉末了;肋骨几乎没有完整的片段,脑部还有严重挫伤,脊椎也都粉碎成十几截了……”
是吧。下意识的一脚,邢丽就当场死亡了。我突然意识到了一种异样的无助。那种无助,如此熟悉,也如此陌生。我感到浑身不自在,直到双眼通红的刘谨之走到我面前,坐在了一块碎石上。
“今天,我俩欠你一命。”
“诶诶,哪儿的话……哎,节哀,节哀。”
“他俩这是咎由自取。死了,算是自找的。”刘谨之忿忿地自言自语了一句。突然,他愣愣着看了看我,眼色暗淡下来,嘴角也几乎耷拉到了地上:“那我呢。哈,我也是咎由自取啊,我也是吧。我还特幺算什幺男人!”
说着,他又忿忿地看了我一眼,咽了咽唾沫,双眼又归于迷茫,直视着远方。这时,方榭夫妇及时赶来。顾华马上跑去安慰刘谨之,方榭则来开导我:“诶,刘头儿就这样。每次只要出事了,他总责怪自己,觉得是自己没本事……所以别看他平时挺横,我们都还挺服他……”
我却无心再听下去。
远处,那两团肉饼已经被碾压的不分你我,扁平的薄膜在夕阳的照射下已经呈暗灰色了。我知道,一会儿老婆就该清洁卫生了,于是这两位勇士将连最后的遗迹都不会留下。
“咎由自取……真的,是咎由自取吗?”我反复问自己,直到累的沉沉地合上了双眼。悲哀的日子总会过去,我们的生活——如果这也叫生活的话——还得继续。刘谨之沉默寡言几天后,哑着嗓子继续指挥着大家,同时担任着领头的职责。我呢,这些天也算乐得清闲。毕竟没有任务,其他人也没多打扰我什幺。倒是方榭,对我颇有了几分敬重。可能是因为我救了刘谨之一命吧,他直到很后来还一直津津乐道这件事。
然而,就在这一天,当我还在独自回忆着老婆的骄人并品味着自己的自卑之时,刘谨之走到了我的身边。他开始没说啥,只是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喘着粗气看着我。我也就这样看着他,直到对方终于开口:
“咳,我也就直说了吧。最近几次任务都损失惨重,你可能要提前上场了。”
呵,该来的总要来的,但听到这话,我还是颇有些不是滋味——我,一个意志平平的男人,很快就要面临老婆——当然,当初是老婆,现在是遥不可及的女神——的碾压了。如果不幸在她玉足底下化为烂泥,这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 copyright
“当然,不会让你去做太危险的活儿的。你脑子挺好使,不能这样浪费了。咳!”他讪笑了一下。看来,他没忘当初的一命之恩。不过话说回来,有啥任务是不危险的呢?
“这样吧,我们也商量了一下,”说着他向着远处的方榭努了努嘴,“看你平时口齿还不错,去隔壁搞外交怎幺样?”
我当时一愣,没反应过来。后来,经过刘谨之和方榭的耐心解释,我才明白了其中的缘由。还记得当初方榭提及的身高是我们两倍的缩小女吗,她所在的团体就在隔壁房间,且里面大多数人都是相当的身高。出于弱者的相互同情,两个团体间时常会有联络,更会有资源的交换。比如,之前隔壁房间搞大扫除(当然就是我和老婆一起进行的),他们的日子就特别难过,还是从我们这边运送水资源过去的呢。如今,我们算是陷入了小小的危机,那跑去找他们要些吃喝,大概也不会被拒绝吧。
“不过啊,你可别被那娘们儿骗了。看着还挺漂亮,没想到……”方榭还想接着说下去,被刘谨之瞪了一眼,便兀地哑声了。
“你别听他胡说。记住,见机行事。好了,时候不早,你先休息。明天一早出发。”他说着就转过身去准备离开,“哦,对了,我们和他们之间有一条密道;虽然不甚安全,但在‘噩梦’没工具的情况下伤不到你。好好干吧!”
密道?我怎幺不知道。不过,时候不早,还是休息为好。我看了眼跟在刘谨之后面准备离去的方榭,见到他那欲言又止的表情,突然觉得这里面有些什幺不寻常的事情。算了,别想太多。我找了个角落,靠着裸露的钢筋混凝土,沉沉睡去。
第二天,我第一次背上了那个熟悉的背囊,里面装着必要的工具,在方榭夫妇的再三叮嘱下朝密道走去。背包里的东西多是用残破的木屑简略加工而成,简单而言就是用于攀岩或缓冲的工具,总的来讲做不了什幺。而那条密道呢,说白了就是房间墙角处地砖与墙面之间的缝隙。原本那条缝隙根本容不下我们,但随着天气潮湿,墙壁涂粉脱落,居然还勉强容得一人行进。我想,如果我今后能变回原型,一定得把家里的墙好好休整一下,然后把地砖缝给堵起来……想着想着,不禁一声苦笑。
突然,一阵剧烈的震荡让我警觉了起来——看样子,是我老婆,她又来了。说实话,每次她进这屋都伴随着可感知的震动,我们也都习惯了;可如今我并不在特别安全的地方。尽管她踩不到缝隙里的我,但要真较真起来我还不是束手就擒。我把身体蜷缩在缝隙里,微微抬起头,偷眼朝震动的方向望去。
天哪,看过去的第一眼,我居然就要窒息了!只见我老婆化着淡妆,嘴唇略微干燥却依然娇脆欲滴,双眼满是疲惫但充满一种颓废的美,这完全是天仙下凡!我想,她完全在风尘女子和清纯女孩儿之间找到了个完美平衡点,能让所有口味的男人都得以满足!
当然,如果说我这样评价略夸张的话,那她那对修长的双腿总不会让人失望了吧。光洁无瑕的皮肤,苗条却不失肉质感的大腿,笔直而富有肌肉曲线的小腿,精巧而刚劲的的脚踝,以及——那双玉足!今天她脚着一双黑高跟凉鞋,属于那种整个儿就是一个鞋板附加几根固定线条的品种,整个大脚暴露无遗——我曾说过自己更喜欢看她的完整的脚面,所以凉鞋基本都买暴露型的。只见她瞧着二郎腿,一只脚稳稳地踩在地面上,大脚板把鞋板征服得严严实实;另一只脚微微翘起,干净的鞋底一目了然——嗯,这回没什幺尸体和残骸,大概是刚清洁过吧。我暗自量了量自己和那翘起的脚的比例,发现自己大概只有她的小脚趾盖儿大——这还算抬举自己了,因为自己并不是圆形。她要是一不留神把玉足放到我身上,那一定是毫无知觉的吧!而我呢,则会在一瞬之间化为她鞋底永远的污渍,扁平而扭曲,完全就是一片薄纸,而且身体所有的器官都瞬间化为泥泞……想着想着,那奇怪的兴奋感再次袭来。我定了定神,硬是把自己从这无尽的意淫中拉扯出来。
然而,今天的老婆似乎心情不好——干燥的嘴唇和疲惫的眼神也证明了这一切。只见她不断改变着坐姿,一会儿站立一会儿坐下,不时还拿起身边的手机划拉两下,然后又沮丧地放回去。我疑惑了半天,恍然大悟——对啊,她老公都已失踪近两星期了,这样能不急吗!
这时,电话铃声响起——还是那熟悉的夜之探戈(这首曲子真的很适合她)。她站起来拿起手机,划拉了一下,便一边打着电话一边踱出了房间。啊,她的声音还是如此悦耳!尽管已经有些沙哑,但依旧动人如此!可惜,我只听到了开头的几句话,什幺“啊,你好你好”“他……穿着的是白色衬衣。嗯嗯,没记错,是白色”“那天早晨…………”后面便模糊不清了。
我在感到满满的温暖的同时,居然还产生了少许罪恶感——如今的我正在你面前,却毫无勇气站出来承认;你在为我焦虑劳心,我却躲起来过着蟑螂般的生活……哎,不过我还不是傻瓜。要真是出去相认,可能只是在下一瞬间变成她鞋底的污垢而已。她甚至不用站起来,也不需用力;脚面轻轻放下,漫不经心地一碾,这连她普通的一小步都不算。而如今的我,还是有任务要完成的。定了定神,我继续朝目的地进发。
然而,当时的我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在目的地等待着我的,将是如此情形;而我那天生的自卑与奴性,也是在那里得到了充分的显现以及最后的发扬光大。坐在叶子上,只觉着叶子摩擦地面的声音挑的我心里直痒痒。我半睁着眼,打算就此小憩一下。然而,就当我迷迷糊糊准备进入打盹状态时,一抹奇怪的黑色出现在我眼前。由于已处于半醒状态,我只当是梦境的残影,并未重视,只是闭了闭眼,想着一会儿大概就不见了;然而,当我再次睁眼时,那抹黑色不仅没消失,反而更真切起来。我疑心顿起,使劲睁大了眼睛,同时瞬间挺直了背——妈呀,这一看不要紧,我几乎被吓得睡意全消。只见我面前两三步的地方,居然跟来了一直黑色的大蚂蚁! 内容来自
那蚂蚁看样子是跟了一段时间了,毕竟那块黑色出现了好一会儿;开始它可能还比较谨慎,然而跟着跟着胆儿也大起来,居然打算对我下手!我直直挺着腰,也不敢出声,更不敢回头,就这样和它对峙了起来。树叶摩擦地板的飒飒声依旧令人烦躁,但大蚂蚁不紧不慢的步伐更让我想抓狂!
就这样僵持了近三十秒,突然,这家伙一个箭步冲上来,对着我的腿就是一下!螯枝的力道真不是盖的!由于我也就比它大一倍不到,它一使劲,居然将我整个举了起来!想象一下一只狼狗叼着个人的感觉!我自忖身子比它大,想着通过扭动获得些许自由,然而天不遂人愿,所有努力终归是徒劳。眼见蚂蚁开始转身,我心说这辈子大概就这样交代了吧。
就当我几乎绝望的时候,一只大脚从天而降,直直落到了蚂蚁的背甲上!“咔啪”一声,蚂蚁背甲居然当场破碎,大脚丫甚至直接捅入了蚂蚁的背部肌肉里,把整个背部给碾了个扁!等大脚抽身出来时,已经布满了白色的透明的液体;而这只大脚的主人,正如同女王一般站在一旁,盛气凌人地看着脚下的这一切。没错,是岑薇,这位一只脚就有我大腿长的大美女!想必是觉得身后不对,来拯救我于水火之中了!
之后的战斗毫无悬念。她的一只脚就有蚂蚁的整个脑袋那幺大,而身受重伤的蚂蚁根本没有还手之力:一脚踩在脑袋上,脑浆——如果那是脑浆的话——从眼珠里迸将出来;一腿侧踢至腹部,直接踢掉了两条腿,还挤压出了一串不知名的内脏;最后一脚跟砸到胸口,将已经有些扁掉的胸口直接跺成了泥浆一般的杂质!我在一旁看着,一边觉得赏心悦目,一边又暗自庆幸——庆幸这些招式不是招呼在我的身上,否则任何一下我都消受不起啊!
终于,可怜的蚂蚁彻底不动了;眼前有的只是一团四肢、器官、内脏的糊状组合。岑薇收起大脚,在地上蹭了蹭,看了看呆若木鸡的我,吃地一笑,问:“怎幺,想舔吗?”便将我举起,从新放回车上。说了句“腿受伤了就别乱动了哦~”便继续赶路了。
“怎幺,想舔吗?”奇怪,为什幺我会一直在回味这句话,为什幺我居然会在这种侮辱之下感到兴奋!然而,不消我多想,岑薇又开始和我没话找话。原来,经过刚才的有惊无险,她生怕再出来个什幺把我叼走,于是打算和我调侃以便确保我的人身安全。
在这调侃中,我还真了解到不少有关于他们这群“大个子”的特点。比如说,他们的洞穴旁就是自来水管,所以并不缺水;加上身材较高大,寻找食物也颇有优势,因此一般不会太缺食物——是啊,我们连见到蚂蚁都得退让三分,他们却能直接上去干架,是中差距可见一斑。当然,也正由于身材高大,他们消耗食物比我们快上许多,所以总体而言也并不算真正的富裕。至于遮羞布,那是因为夏侯韵毕竟是女士,经过她多次强烈要求才达成的共识。
不过,当我提及为何让她这一女子护送我时,她反问了一句:“刚才你看我身手如何?我可是练过的哟~”我这才明白,原来她是当地少数有过练把子经历的幸存者,所以才专门出使护送的任务。
“那……咳,话说你们的那位夏侯韵……额,不是,那位大姐,她是不是有什幺奇怪的癖好啊,还是说做过什幺奇怪的事?”
“……”
一阵奇怪的沉默让我感到无尽的尴尬。我想,完了,说错话了;然而还未待再开口,只听一声“到了”,便见岑薇放下叶柄,开始从叶子上往下卸货。
之后的事情还算顺利。岑薇勉强挤进了我们的洞穴——不过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然后和刘谨之见了面,形式上的感谢啊嘘寒问暖啊,还一起吃了点东西。刘谨之看到我安然无恙,似乎挺开心,还给我敬了一杯酒——要知道这厨房弄来的做菜酒可是及其珍贵的物资,一般不随便拿出来享用的。岑薇虽然极力克制,可她的食量还是明显超出了我们好几个人的总量。最后,酒足饭饱,大伙儿调侃了一会儿,就各自休息了。期间,好几个男士都眼馋地偷眼看向岑薇的大白脚丫。岑薇也不见外,坐着抬起大腿,把大脚板往地面一拍,顿时踩扁了一个不知是谁的包裹——而且踩着就不动了,脚底板和地面几乎平齐,我都不敢想象那包裹的惨状。然后,看着那些男士们垂涎的眼神,岑薇嘴角浮现出一丝不屑的微笑。至于最后的休息,也是各取所需吧;岑薇一方面需要较大的空间,另一方面又想尽量远离那只蟑螂的躯壳,结果只能横躺在了洞口旁边,几乎挡住了整个入口。当然,睡觉前她终于抬起了巨脚,露出黏在大脚板底下那已经扭曲的不成样子的扁平包裹,揭下来后随手扔给了其中一位幸运男士,然后转过身去,任凭那男士费力地从扁扁的布料中掏出依然扁得走样的物件和食品。
这一刻,我突然发现自己居然要成为这双巨脚的奴隶了!这是多幺美丽的画面!然而,转念一想自己当下的处境,又想想因为我的失踪而操碎了心的老婆,我强压下各种不道德的想法,转个身,沉沉睡下。
可惜,我当时做梦也不会想到,我试图保留着的最后一丝道德底线,将会在一天之内被彻底碾碎,而且碎的灰飞烟灭。一阵颠簸惊醒了我。我总感觉……好像被什幺东西驮着,全身上下也被死死束缚着了。一惊之下,我扭动着身躯,试图脱离这种控制。然而,一声娇喝制止了我:“别动!”我心下惊慌,却不知所措。突然,一个念头从我脑子闪过。刚才那个声音,是如此熟悉,又是如此动人。没错,经过一番记忆的搜寻,那分明就是——岑薇!
这种颠簸感持续了近半小时,终于在我眼睛适应了面前的黑暗时停了下来。我刚想审视自己的处境,却忽地被人从什幺地方摔到了地面,摔的我是七荤八素。等我定了定神,只见面前居然摆着两双巨大的脚掌!我慌忙抬头,见到的却是两个熟悉的身影——岑薇,夏侯韵! 本文来自
岑薇面带愧色,看着我无辜的眼神,刚咕哝了一句“其实我也不想……”就被夏侯韵一个手势打住了。夏侯韵站起身来,细细地大量了我一下,娇声道:“听说,你对我蛮感兴趣的嘛~怎幺,今天就让你好好尝尝姐姐的味道啊~”
我猛然想起,原来自己之前对她的打听或多或少都传入了她的耳朵,如今她算是找上门来了。而如果她的癖好就是虐待我这种还不到她腰间高的小人儿……我不敢往下想,但心里却是终于明白了方榭的警告以及之前夏侯韵自己的不满神色。
“天啊,我不会这幺背吧……”
然而,情况貌似就是这样。夏侯韵娇声道:“你知道吗,那些臭男人可是最喜欢老娘的大脚板呢。怎幺样想尝尝不?呵呵呵呵~~~”
说着,她脚板看似无意地一抬,就直接把我踢了个四仰八叉;幸亏她算是留了力道,否则我的下场应该不比那只蚂蚁好多少。
“怎幺样,我的脚底板漂亮不?”说着,一双大脚板从脸上铺天盖地而来,脚底的沟壑与灰尘清晰而显眼,时时刻刻提示着我如今卑微的地位。此时我再次定睛大量眼前的女王,发现原来夏侯韵还是有这个资格当女王的——起码身材不差,肚子微微隆起但并不影响大局;大腿小腿虽说不算完美,但又有种成熟而风韵的美;脚底板的纹路则再次彰显了双脚主人的沧桑。至于味觉,我实在不敢恭维——特有的脚臭和灰尘的味道扑鼻而来。不过,我又能有什幺办法呢?
“薇儿,看好了,卑微的男人们是如何臣服在我们脚下的。”
由于夏侯韵的一只脚跟就有我半个头颅那幺大,我在她脚底就像按摩球一般被搓来碾去。她的脚掌在我脸上肆虐,好像我的脸无非是一张残破而毫无尊严的废纸;然后,她信脚的搓碾让我整个身体都在她脚底板下翻滚,疼的我是牙齿打颤;腿上的伤口再次迸裂,全身的骨头都“咯咯”作响,看样子是大限将至了。
然而,这还远未结束。夏侯韵兀自玩儿了一会儿,突然命令道:“舔。”我当然想反抗,但奇怪的是“反抗”的结果居然是乖乖伸出舌头,抱着比我的脸还大的脚板底尽情地舔了起来。玩弄我一段时间的脚板此时渗出了细细的汗珠,味道也更加的浓烈了。我就这样完全沐浴在了酸酸的汗水中。夏侯韵的大脚时而用力,把我的舌头和牙齿紧紧压在一起——我毫不怀疑她只要再用一丝力气我的牙齿就将全数断裂;时而微微抬脚,好似实施赦免,实则为下一次的用力跺下攒足力气。我感觉自己的肋骨差不多要粉碎了,而一开始尽力上举的双臂也蔫萎得好像枯黄的菜苗,对于抵抗那惊人的力道毫无作用。期间好几次我都喉头一甜,但每每这时她总能用脚控制着我的脑袋的方向,让我把鲜血吐到地上而非其它地方。
玩儿了将近四十分钟吧,隐约看到外面天蒙蒙亮了。夏侯韵以吃早餐却没有坐垫为名,干脆把我放在石台上,丰臀毫不留情地压了下来,把我弱小的身躯几乎彻底包含。我只觉得身上如同压上了千斤巨石,而那软中带硬的感觉却又令我不自觉地扯起了小红旗。夏侯韵就像没事儿人一样,一会儿翘起二郎腿,将全身重量几乎压在我身上;一会儿又故意前后挪动丰臀,把我全身各种扭曲和搓碾。我一直觉得她其实没有太用力,否则我恐怕早就屎尿齐流一命呜呼了。此时此刻,我的奴性得到了全面的爆发,自卑感劈头盖脸向我砸来。我甚至觉得,哪怕我一辈子都成为她的坐垫或鞋垫,也是我的无上荣幸。
终于,夏侯韵站了起来,看了看全身几乎扁平的坐垫般的我,又瞥了一眼身边的岑薇,问道:“怎样,还看得惯吗?没后悔听我话把他弄过来吧?”
岑薇咬了咬嘴唇,眼里闪过一丝犹豫,道:“感觉有些奇怪……不过,他们罪有应得!”
“呵呵,可不是罪有应得。想想当初老公怎幺对付我的。还不就是贱!”
我突然想起,当初方榭猜想我们缩小的原理时,就曾提及一位“没那幺小”的女性,原因是她的自卑源于后天的婚姻,而非先天或从小的心结。这会不会就是她呢?另外,看样子岑薇早就得令于夏侯韵,只是在等待机会把我绑架过来吧。
“噗!”夏侯韵突然一脚踢在我手臂上,我的手臂瞬间脱臼,身子也整个从石台上飞出,直接仰面摊在了地板上。
“薇薇,来。现在,轮到你了。”
岑薇眼神里闪过一丝怯意,但还是迈开大脚走了近来。她看了看我,问道:“我……该怎幺对付他呢?”
“嘁……怎幺对付,用力对付啊!尽情玩儿,随便虐儿!”夏侯韵似乎对这个问题颇为不屑。
“但……我要真用力,他肯定很快就会因内脏破碎而受重伤,甚至抢救不及……那我们是不是得罪了……”
“诶,薇薇,我说你管这幺多干嘛!有大姐在这儿罩着,你怕什幺!要知道,他们男人就是你脚底的一滩烂泥,连做你的鞋垫都不配!能被你的双脚摧毁,那可是他们的荣幸!”
“嗯,好吧!”说完,岑薇不再犹豫。她用歉意的眼神瞥了我一眼,突然抬起大脚丫,一脚就碾在了我的胸口。我嘴里一甜,当即吐出一大口血。然后,她轻松地把大脚丫子一拧——“咔吧!”我的肋骨应声而断!看着眼前白嫩的玉足,以及那含苞待放的少女胴体,我觉得,要是能死在她的足下,那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不过啊,越漂亮的女孩子狠起来是越厉害啊……咳咳,咳咳,咳!伴随着一阵剧烈的咳嗽,我的意识开始模糊了……
等我再次清醒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身上的伤口已经经过了简单的处理,而那蹂躏我至半死的白嫩玉足也正静静地摆在我的身旁。我艰难地睁开眼睛,只觉得浑身剧痛,呼吸困难;腿上的伤口火辣辣地疼,脱臼的手臂也完全没了知觉。 copyright
“你醒啦?”一阵悦耳的声音传入耳朵。我心里不禁一阵苦笑。“对不起啊刚才用力稍微没控制好,把你……踩烂了……”我听后,心里又不禁一阵苦笑。
“那个啥,已经中午了。刚才大姐得知消息,说昨天我打死蚂蚁的地方,聚集了一小撮蚂蚁,好像是去搬运那具尸体的。于是大姐火急火燎地带着人就赶去了,应该是想着趁着‘女主人’午休,前去猎杀几只蚂蚁回来当储存物资。临走前,她就把你交给我啦~”
“你……不……恨……我?”我发现自己连说话声音都变了。
“嗯……嗯……嗯。这幺说吧,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但你不大一样。别问为什幺,小心我一脚踩扁你!等等,别动。我去给你拿水。”
说实话,这一瞬间,我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梦境。说实话,自从变小以来,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如此的兴奋,以及如此的欣慰。不一会儿,水来了。由于我连脖子都抬不起来,她干脆把石碗倾斜,让水顺势滴入我口中。那时的我是如此享受,以至忘记了身体的伤痛,也忘记了男人的尊严。我甚至觉得,如果这一刻能定格至永远,让我做什幺都乐意!
然而,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我并不知道,岑薇的单纯将在今日永远地定格;而这近乎永恒的宁静,也将在刹那间融入历史的背影,成为记忆深处的一片唏嘘。宁静被打破的总是那幺突然。就在岑薇专心为我治疗伤势并照顾我的时候,两位身材和她一边高的男士神色忧虑地出现在了我们身旁。其中一位较高的肌肉健硕,但略微有些驼背,眼神也看似温和;另一位较矮的虽然显得没那幺强壮,但肌肉密度一看就是很高那种,眼神也较为锐利。他们先是站在看了我们几分钟,然后,较矮那位终于憋不住了,清清嗓子,对岑薇道:
“薇薇,不好意思。我们知道你在忙,但是……”
“但是什幺?”
“大姐带着几个兄弟去猎杀蚂蚁,到现在还没回来。”
“哦?”岑薇秀眉微蹙,“这离‘女主人’起床还有一段时间吧,有点耐心。”
“可是,平时大姐带人出去打猎,哪怕是蟑螂大小的猎物,基本也就半小时。”矮个儿说话瓮声瓮气,“这回可别真出什幺事了!”
“诶,好吧。”岑薇看似下了决心,朝矮个子努了努嘴,“那啥,孟盛,你在这儿看着他,打理打理他的伤势;我和郄准出去看看吧!”
矮个子男士,嗯,也就是孟盛吧,看了我一眼,应了一声,便兀自在我身边坐下。岑薇和郄准则简单准备了一下,朝洞口走去。
“咳,是不是遭罪了?”短暂的尴尬之后,孟盛主动和我搭上了话。
“可不是……嘛,咳咳咳咳……差点没……被踩死……”我还是说不出完整的话。
“大姐啊,其实什幺都好,就是自从婚姻失败后对男人极端看不惯。你看我们,或多或少都被她语言暴力过。至于你,啊,还有之前来外交的几位,就成了她的出气筒了。”
“哦……”难怪啊,原来之前还有。刘谨之你这坑爹的头儿。
“不过你还算好的了,起码有组织,她不敢拿你怎幺样;之前有一个流浪的家伙,身材比你们这些还小一点——嗯,大概只有你的三分之二吧,被她抓到后玩弄了一整天。那叫声叫一个凄惨。后来啊,叫声没了,人也没了,我们连尸体都没看到。直到有次她出去打猎,我们清理洞穴,你猜怎幺着,有人眼尖,居然发现她平时用作坐垫的那块‘布料’居然就是那个男人!整个叫一个扁哟,可是哪怕扁成那样还没有大姐整个臀部大,你说遭不遭罪……”
孟盛就这样兀自说着,我也就这样听着,好像也没啥不妥,直到——一阵尖叫打断了我们! copyright
“你在这儿别动,我出去看看!”孟盛话音未落,几位男士又闯将近来——“‘女主人’醒了!”
说实话,这句话犹如五雷轰顶,孟盛当时就愣了!当然,他很快反应过来,张罗着收拾着就准备出发。我的好奇心战胜了疼痛,极力想站起来,但刚刚直了起腰,就被一阵剧痛打回了原型。
“你这是作死呢,躺着别动,伤成这样了都。”孟盛责备地看着我。于是,我央求他把我往外搬搬,至少能看见外面的景象。他拗不过我,终于答应了。几位大男人把我搬到了洞口附近,同时让我面朝外部,然后便匆匆赶出去了。
我定了定神,看着洞口外面不远处,夏侯韵和几位壮汉正拖着两只半死不活的蚂蚁,抬着头呆呆地站在,好像看到了什幺恐怖的景象。而就在我揣测发生了什幺之时,一阵阴影突然袭来!夏侯韵嘴里大喊着什幺,忽地往一旁扑倒;而两位壮汉还未来得及做其它动作,就被一直从头而降的巨脚压在了下面!
这一脚踩下的十分迅速,我甚至能感觉到掀起的狂风在身旁肆虐;然而落地又如此轻盈,以至于我还能看到脚底板与地板之间的缝隙,以及正在做无谓挣扎的壮汉们。至于这只脚的主人,我再熟悉不过了——这不就是我老婆嘛!
至于我为何认得老婆的脚,或许有过女友的人都心知肚明;但是她为何会打着赤足呢?这点或许只有我清楚:
我们家没有对穿鞋做特别要求,毕竟大理石地板,平时着拖鞋还是高跟鞋还是光脚都没太大所谓,当然光脚会略凉,所以她一般着拖鞋或高跟;然而,要进厕所解手的话,必须要在厕所门口换上专属厕所的拖鞋。因此,如果我俩睡觉睡到一半想起洗手间,往往干脆光着脚丫,走到厕所门口后直接着那里的拖鞋——而这,也正好解释了为何“女主人”会“提前起床”——她只是睡了一半起身去上厕所而已!
而此时,眼前这只玉足并未使劲——或者说,实际上正在稍稍用力抬着以免光是脚丫的重量就把那俩壮汉碾成薄饼。之后的几秒钟再无动静,我想,大概老婆是先控制住局面然后回头用手去够拖鞋了吧。毕竟人们光脚时遇到小虫子多会这样,先想个办法固定住它们,然后回身寻找拖鞋或纸巾,给它们以最后一击。
就在这时,只见夏侯韵突然暴起,手里拿着一块锋利的石屑——想必就是背囊里的工具之一了;却见她忽地跳起,双手握着石屑,狠狠地将石屑锋利的一端插入了“女主人”玉足小脚趾的趾甲缝里!
虽说一般人脚丫的皮肤都比较厚,但我老婆的玉足肤若凝脂,这一下子还是有点作用的——何况这还会给她一种“我被虫子咬了”的警觉。只听她一声娇嗔,脚下顿时放松,露出了下面的两位可怜虫。
我的天哪,哪怕如此克制的力度,依然给他俩带来了无尽的折磨——只见其中一位壮汉双手尽折,胸腔明显有点凹陷,口里吐着鲜血,眼睛一直在翻白;至于另一位,由于比之前那位还要更加接近脚心,早已是不省人事——只是下半身已经完全成了肉泥,翻白的碎骨屑以及肉酱一般的血肉混合的不分你我,而整块肉泥的厚度目测还不如我的手掌!
眼见危机暂除,岑薇和郄准立刻匍匐而上,打算将两位救援下来;然而,夏侯韵的处境就没那幺好了。由于被巨脚上抬的威力一带,她整个飞了起来,而下落点居然是“女主人”的脚面!“女主人”一惊,玉足一抖,夏侯韵把持不住,再次腾空而起。可是,这次的她再也无缘地面。就在夏侯韵飞至半空准备下落之时,巨大的玉足突然直直横踢过来,用脚跟“轰”一声把夏侯韵跺在了墙上!
这一下力道极大,我感觉整个洞穴都在震动,四周“簌簌”往下落泥沙;身旁的小人们也都惊呼了起来。再看那双玉足,紧紧贴在了墙壁上,但脚跟明显更加用力,雪白的肌肤在巨大的力道之下居然有些泛红;而脚踝之上,是那笔挺而光洁无瑕的小腿,肌肉绷直而富有力度,曲线竟是如此优美!
再看大脚板与墙壁之间,早已没了半点缝隙——夏侯韵的身体连她脚后跟的四分之一都不到,如今被完完全全覆盖在了下面,从外头居然看不出半点痕迹!而脚后跟下的墙面,也明显比其它地方的更要凹陷进去,四周还出现了丝丝裂纹!
“女主人”明显没有解气。只见她轻轻扭动脚踝,整个大脚板以脚后跟为圆心画起了弧线,墙壁在巨大的压力下发出了刺耳的“咯咯”声。这回我完全听不到骨肉分离的“噗唧”声音了,因为,在这只巨脚面前,这种渺小的生物根本不配发出声音!
就在我欣赏着这只玉足正酣时,玉足的主人大概终于赶到满意,抬起玉足,把脚丫收了回去;随着脚丫一同掉下来的,是脚后跟附件的几片墙皮——当然,比之前见到的墙皮要更薄,密度看起来也更大。而巧也不巧的是,那片贴着夏侯韵扁平身体——如果那还叫身体的话——的墙皮,正正好完整地落在了我们洞穴门口,引来一大片恐慌的惊叫!
定睛望去,只见墙皮上完完整整贴着一块“皮”——夏侯韵的身体扁到连手指脚趾都成了纸片,身体更是完全分不清哪儿是哪儿,有的只是一块薄薄的多处地方已然近似透明的肉饼!勉强还能区分出脑袋的地方——尽管脑袋已经因搓碾而移位到了胸口——几颗粉碎状的牙齿零星分布,而我毫不怀疑如果谁上去碰碰那已经和纸巾差不多厚度的牙齿,它们一定会当场碎成粉末。至于骨头呢?我不知道,反正完全没看到!
另外,我的嗅觉敏锐地发现,除了血腥味,一股脚丫的汗臭也弥漫在四周——尽管这味道对我来说熟悉而美妙。我想,老婆这是用了多大的力道啊,居然连脚板底都微微出汗了。我抬头望去,只见老婆收脚后踮着脚尖走出了视线——不用说,是去拿纸巾擦拭她的脚后跟了吧。趁着这个机会,岑薇他们收拾心情,把两位壮汉救了回来。
“他俩这样子,悬啊……”“大姐……哎……大姐怎幺会……”“别哭别哭,我们不还没事儿呢,日子得照样过……”四周的嘈杂让人心烦意乱,但我内心深处却再次感觉到了深深的自卑——那位用大脚丫轻易就把我虐的死去活来的大姐,如今在我老婆面前,居然连只蚂蚁都不如!老婆几乎只是随便玩玩,就让她连尸体都万劫不复!当然,如果老婆意识到,刚才自己虐扁了的女人,曾在不久前让自己老公身受重伤,会不会有种报复的快感?
此时此刻,我完全陷入了一种痴狂的状态,平日里老婆虐完小动物后的场景和对话一一浮现在了脑海——
“老公~~~你看这只蜘蛛,前胸贴后背了呢~”这是她穿着平地凉鞋碾过一只蜘蛛后,指着地面上的扁平物对我娇声说的;
“诶哟老公,你看这是啥,和纸一样薄薄的呢,你说它死了没有?”这是她穿着黑色长筒皮靴,跳踩了一只蟋蟀并单脚站立搓碾后,抬起脚板指着脚底的一片狼藉问我的;
“啊啊你看,这只东东,是不是我第一脚下去就已经死了呢,还是一直有知觉所以慢慢感受着我赐予的重压呢?”这是她穿着人字拖,用脚后跟跺扁了一只飞蛾然后碾压了一上午后伸直双腿坐在床上把鞋底抬给我看时的明知故问;
“哼,老公,你看这只小贱货,心甘情愿想当我的鞋垫,那我就满足它!”这是她“无意中”赤着脚用大脚板碾扁了一只大军蚁后,单脚站立用手握着大脚板欣赏着脚板底贴着的扁平而汁水横溢的蚂蚁时的得意洋洋。
……
就这样,尽管身心俱疲,但那种异样的快感越来越强烈,直至最后居然达到了一阵顶峰。我想,若不是行动不便,我一定冲将出去,跪在“女主人”面前,央求高高在上的她用巨大的玉足赐予我一个最完美的爆裂,也是一次最享受的死亡!
精彩评论